掩默孰与论

出自:宋代·黄铢《寄南康使君仲晦五十二兄》

拼音:[yǎn][mò][shú][yǔ,yù,yú][lùn,lún]

平仄:仄仄平平平

故人已别,出拥朱辕轓。
昨尝枉札素,谓言寻里门。
云胡不践诺,使我心烦冤。
天门深九重,叫阍闻有言。
狺狺猛犬吠,噎噎黄霾昏。
何由一褰开,豁然见乾坤。
沈忧谅难寤,掩默孰与论
秋风吹层波,落叶何翩翩。
林端月照夜,谷口云迷村。
谁同紫芝友,桂枝谁攀援。
江蓠老已尽,况复芳兰荪。
应当虎符峦,茕茕劳梦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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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孰与】何如。两者相比,择其一: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掩】

掩【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衣檢切《正韻》於檢切,淹上聲。《說文》斂也。小上曰掩。《增韻》遮也。《禮·月令》仲夏,君子齊戒,處必掩身。《註》掩,猶隱翳也。《又》孟冬是察阿黨,則罪無有掩蔽。

乗其不備而覆之曰掩。《禮·曲禮》大夫不掩羣。《疏》禽獸羣聚,則多不可掩取之。《前漢·貨殖傳》掘冢搏掩。《註》博擊掩襲,取人物也。一說博,六博也。掩,意錢之屬。一曰撫也。《爾雅·釋訓》矜憐撫掩之也。《郭璞註》撫掩猶撫拍,謂慰恤也。

閉也。《韓愈詩》獨宿門不掩。

《揚子·方言》止也。

同也。江淮南楚之閒曰掩。《韻會》或作揜。

《集韻》烏感切,庵上聲。覆取也。與揜同。

於贍切,淹去聲。繅絲以手振出緒也。或作。通作淹。

乙業切,音浥。打也。掩本字。字頭从作。

【默】

默【亥集下】【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亡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音墨。《說文》犬暫逐人也。

《廣韻》黑也。

靜也,幽也,不語也。《易·繫辭》君子之道,或默或語。《書·說命》恭默思道。

姓。《姓譜》明有默思道。

或作嘿。《前漢·成帝紀》臨朝淵嘿。

或作墨。《前漢·竇嬰傳》墨墨不得志。

或作然。

叶莫卜切,音木。《楚辭·九章》眴兮杳杳,孔靜幽默。鬱結紆軫兮,離慜而長鞠。通作繆脉脈。

【孰】

孰【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殊六切《集韻》《韻會》《正韻》神六切,,隸作孰。生之反也。《禮·禮運》腥其俎,孰其殽。《特牲饋食禮》註,祭祀自孰始。

歲稔也。《禮·樂記》德盛而敎尊,五穀時孰。《前漢·食貨志》大孰則上糴三而舍一,中孰則糴一,使民食足。互見火部熟字註。

《爾雅·釋訓》孰,誰也。《楚辭·天問》圓則九重,孰營度之。《莊子·天運篇》孰主張是,孰維綱是。《史記·藺相如傳》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

《正韻》何也。《論語》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正字通》審也。《漢武策賢良制》其孰之復之。○按《說文》生孰字本但作孰,後人加火,以別生熟之熟,而孰但爲誰孰字矣。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论】

論【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

《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正韻》決罪曰論。

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

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

《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

《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字彙補》譌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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