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āo,shào][yǒu,yòu][běi,bèi][guī][yīn]
平仄:平仄仄平平
雪霁山堆黛,江晴日炫金。
风烟调柳态,冰雪彻梅心。
节物何妩媚,端居自滞淫。
无眠听云雁,稍有北归音。
【有北】北方寒冷荒凉的地区。有﹐词头。
【稍】
稍【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註》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爲稍。
又《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註》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飮酒。
又《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
又《周禮·地官·稍人註》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云。
又《集韻》《韻會》山巧切,音梢。亦漸也。
又《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北】
北【子集下】【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綳入聲。《說文》乖也。从二人相背。《徐曰》乖者,相背違也。《史記·魯仲連傳》士無反北之心。《玉篇》方名。《史記·天官書》北方水,太隂之精,主冬,曰壬癸。《前漢·律歷志》太隂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爲冬。
又《廣韻》奔也。《史記·管仲傳》吾三戰三北。
又《集韻》補妹切《韻會》蒲妹切,音背。《集韻》違也。《正韻》分異也。《書·舜典》分北三苗。《註》分其頑梗,使背離也。
【归】
歸【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騩。還也,入也。《詩·小雅》薄音旋歸。
又還所取之物亦曰歸。《春秋·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隂田。
又《禮·祭義》父母全而生之,予全而歸之。《孟子》久假而不歸。皆還復之義。
又《春秋·隱元年》歸惠公仲子之賵。《杜註》歸者,不反之辭。《桓七年》突歸于鄭。《穀梁傳》歸,易辭也。
又依歸也。《詩·曹風》于我歸處。《毛傳》歸,依歸也。
又歸附也。《穀梁傳·莊二年》王者,民之所歸往也。《詩·大雅》豈弟君子,民之攸歸。
又《說文》女嫁也。《詩·周南》之子于歸。《禮·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又《穀梁傳·隱二年》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註》嫁而曰歸,明外屬也。反曰來歸,明從外至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于某。
又投也,委也。《左傳·襄三年》請歸死于司敗。
又《前漢·申屠嘉傳》鼂錯恐自歸景帝。《註》師古曰:自首于天子。
又與也,許也。《論語》天下歸仁焉。
又合也。《禮·緇衣》私惠不歸德。《註》謂不合於德義。
又終也。《左傳·宣十一年》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
又歸妹,卦名。
又三歸,臺名。《史記註》三歸,取三姓女也。
又指趨曰歸。《易·繫辭》殊途而同歸。《史記·李斯傳》覩指而識歸。
又道家有八歸。《參同契》九還、七返、八歸、六居。《註》八歸者,天三生木,地八成汞,戊己一合,木汞之眞,歸煉鼎中,故曰八歸。
又《謝察微·算經》有歸法,歸已入之數也。
又歸藏,黃帝《易》名。一曰殷《易》。《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灋,二曰歸藏。《註》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之于中。此《易》以純坤爲首,故名。
又《爾雅·釋親》女子謂晜弟之子爲姪,謂姪之子爲歸孫。
又饋也。《論語》歸孔子豚。《晉語》不腆敝邑之禮,敢歸諸下執政。
又山名。《山海經》太行之山,其首曰歸山,其上有金玉,其下有碧。
又州名。《廣韻》本春秋夔子國,武德初,割夔州之秭歸巴東二縣,置州,取歸國爲名也。《廣輿記》今屬荆州府。
又姓。
又歸邪,星氣名。《前漢·天文志》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邪音虵。
又忘歸,矢名,見《公孫子》。
又姊歸,鳥名。當歸,藥名。
又《集韻》求位切,音匱。同饋。《說文》餉也。亦讀如字。義見上。籀省作㱕。漢作歸。
【音】
音【戌集中】【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今切,音隂。《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書·舜典》八音克諧。《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不作去聲讀,正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