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ū][féng][zhū,shú][xuán][mù]
平仄:平平平平仄
犯霜出国门,送客客已去。
犹意行未远,策马过寒戍。
川长不见人,沙没前岗路。
始闻云木深,忽逢朱玄墓。
金鎚一报恩,义烈垂竹素。
何须文学为,寄语长沙傅。
出自:宋代·梅尧臣《送逐客王胜之不及遂至屠儿原》
拼音:[hū][féng][zhū,shú][xuán][mù]
平仄:平平平平仄
犯霜出国门,送客客已去。
犹意行未远,策马过寒戍。
川长不见人,沙没前岗路。
始闻云木深,忽逢朱玄墓。
金鎚一报恩,义烈垂竹素。
何须文学为,寄语长沙傅。
【朱玄】红色与黑色,八卦中用来表示南方离卦之火与北方坎卦之水。
【忽】
忽【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
又《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
又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
又《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
又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
又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
又姓。明有忽忠,忽明。
又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
又仲忽,人名。《前漢·古今人表》作中曶。亦通作笏。《儀禮·士喪禮》竹笏。《註》今文笏作忽。亦通作芴。《荀子·正名篇》芴然而粗。《註》與忽同。無根本貌。
又叶火一切,音翕。《前漢·班固敘傳》元元本,木數始於一,產氣黃鍾,造計杪忽。
又叶許月切,音血。《陸機·雲賦》盈八紘以餘憤,雖彌天其未泄。豈假期于遷晷,邁崇朝而倏忽。《說文》从心勿聲。《長箋》亦書作。◎按今字,皆从小篆出,止可依《說文》疏解,如忽字,借義通義甚多,而精蕰正譌必援古文大篆,以折今文,則衆義皆可廢矣。說今文之字,惟从今文,駁正經史借用處,則字義已明,不必過爲迂論臆斷也。凡諸部字,不多引精蕰正譌辨駁者,俱倣此。
【逢】
逢【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符容切,音縫。《說文》遇也。从辵,峯省聲。《正韻》値也。《左傳·宣三年》不逢不若。《書·洪範》子孫其逢吉。
又《正韻》迎也。《揚子·方言》逢、迎,逆也。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又逆也。《前漢·東方朔傳》逢占射覆。《註》逆占事,猶言逆刺也。
又大也。《禮·儒行》衣逢掖之衣。《註》衣掖下寬大也。
又閼逢,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甲曰閼逢。《註》言萬物鋒芒欲出,壅遏未通也。
又與縫通。《禮·玉藻》深衣縫齊倍要。《註》縫,或爲逢。
又有逢,國名。《左傳·昭二十年》有逢伯陵因之。《註》逢伯陵,殷諸侯。
又姓。齊逢丑父。
又《廣韻》《韻會》蒲蒙切《集韻》《正韻》蒲紅切,音蓬。鼓聲也。《詩·大雅》鼉鼓逢逄。
又《前漢·司馬相如傳封禪書》大漢之德,逢涌原泉。《註》逢讀若㷭,言如熢火之升,原泉之流。
又叶符方切,音房。《韓愈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叶上江、下鄕。◎按从夅者,音龎。从夆者,音縫、音蓬。《顏氏家訓》逄、逢之別,豈可雷同。
【朱】
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韻會》鐘輸切《正韻》專於切,音珠。《說文》赤心木,松柏之屬。从木,一在其中。一者記其心。徐曰:木之爲物,含陽於內,南方之火所自藏也。
又《山海·西荒經》蓋山之國有樹,赤皮,名朱木。
又朱赤,深纁也。《詩·豳風》我朱孔陽。《註》謂朱色光明也,寄位於南方。
又朱儒,短小之稱。《左傳·襄四年》臧武仲敗於邾。國人誦之曰:朱儒,朱儒,使我敗於邾。或作侏儒。
又姓。《統譜》顓頊之後封邾,後爲楚滅,子孫去邑爲朱。
又望出吳郡。
又《集韻》慵朱切,音殊。朱提,縣名。《前漢·地理志》屬犍爲郡。
【玄】
泫【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戸畎切,音鉉。《說文》湝流也。
又露光也。《謝靈運詩》花上露猶泫。
又露垂貌。《謝惠連詩》泫泫露盈條。
又流涕貌。《禮·檀弓》孔子泫然流涕。
又《集韻》《韻會》《正韻》胡涓切,音懸。困泫,水深廣貌。《郭璞·江賦》瀇滉困泫。
又水名,屬上黨。《前漢·地理志》上黨郡有泫氏縣。《註》山海經,泫水所出者也。《後漢·萬修傳註》今澤州高平縣也。
又《集韻》胡千切,音賢。義同。
又熒絹切,音縣。泫湣,混合也。通作眩。
【墓】
墓【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故切,音暮。《說文》丘也。《鄭玄曰》冢塋之地,孝子所思慕之處。《禮·檀弓》古不修墓。
又易墓非古也。《王制》墓地不請。《周禮·春官》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爲之圖,令國民族葬。凡爭墓地,聽其獄訟,帥其屬而巡墓厲。《註》墓厲,謂塋限遮列之處。庶人不封不樹,故不言冢而云墓。
又《揚子·方言》凡葬,無墳謂之墓,有墳謂之塋。故檀弓云:墓而不墳。
又平曰墓、封曰冢、高曰墳。
又北谷曰墓。《史記·封禪書》西方神明之墓。
又《集韻》䝉晡切,音模。《前漢·班固敘傳》陵不崇墓。《註》墓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