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挟】
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胡頰切《集韻》《韻會》檄頰切,音協。《說文》俾持也。《增韻》帶也,掖也。一曰輔也。《詩·大雅》旣挾四鍭。《儀禮·鄕射禮》兼挾乗矢。《註》方持弦矢曰挾。古文作接。《齊語》挾其槍刈耨鎛,以旦莫從事於田野。《註》在掖曰挾。
又《爾雅·釋言》藏也。《前漢·惠帝紀》除挾書律。《註》秦律,敢有挾書者族。
又《廣韻》懷也,護也。《孟子》不挾長,不挾貴。《朱註》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
又會也。《晉語》遇兆挾以銜骨,齒牙爲猾。
又《揚子·方言》挾斯,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或器物弊,謂之挾斯。
又《集韻》尸牒切,音蜨。亦持也。《左傳·宣十二年》三軍之士,皆如挾纊。
又《集韻》訖洽切《正韻》古洽切,與夾同。亦持也。
又《集韻》《韻會》子洽切,音啑。
又《集韻》吉協切,音頰。
又作荅切,音匝。義同。或作抸。
又《集韻》《韻會》卽協切。與浹通。《詩·大雅》使不挾四方。《傳》挾,達也。《疏》挾者,周匝之義,故爲達。《周禮·天官·大宰》縣治象之灋于象魏,挾日而斂之。《註》從甲至甲謂之挾日,凡十日。《釋文》又作浹。《荀子·禮論篇》方皇周挾。《註》挾讀爲浹。匝也。
又《正韻》卽涉切,音接。義同。
【伐】
伐【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房越切,音罰。征伐。《詩·小雅》薄伐玁狁。《周禮·夏官》大司馬以九伐之灋正邦國。《左傳·莊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
又《小爾雅》伐,美也。
又伐閱,與閥閱同。《史記·功臣侯表》古者人臣功有五等,明其功曰伐,積日曰閱。《左傳·莊二十八年》且旌君伐。《註》伐,功也。
又自稱其功曰伐。《老子·道德經》不自伐,故有功。
又斫木也。《詩·周南》伐其條枚。
又考擊鐘鼓也。《禮·郊特牲》孔子曰:二日伐鼓何居。
又攻殺擊刺也。《書·牧誓》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註》少不下四五,多不過六七而齊,所以戒其貪殺也。
又兵器。《詩·秦風》蒙伐有苑。《註》蒙,雜文。伐,干也。亦作瞂。
又星名。《周禮·冬官考工記》熊旗六斿。以象伐也。《註》熊虎爲旗,師都之所建,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
又與垡同。《周禮·冬官考工記》一耦之伐。《疏》畎上高土謂之伐。
又叶許竭切,音歇。《詩·商頌》韋顧旣伐。叶上截下桀。
又叶扶廢切,音吠。《徐幹·西征賦》奉明辟之渥德,與游軫而西伐。過京邑以釋駕,觀帝居之舊制。伐字从人从戈,戍字亦从人从戈。《留靑日札》人坐臥則爲戍守,人立行則爲征伐。
【虏】
虜【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郞古切《集韻》《韻會》籠五切,音魯。虜掠也。《漢書·晉灼註》生得曰虜,斬首曰獲。
又地名。《水經注》淄水又東逕臨淄縣故城,其外郭卽晉獻公所徙臨淄城也,世謂之虜城。《六書正譌》生得者,則以索貫而拘之,故字从毌从力。俗从男,非。
【谋】
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牟。《說文》慮難曰謀。《爾雅·釋言》心也。《註》謀慮以心。《廣雅》議也。《玉篇》計也。《字彙》咨難慮患曰謀。《易·訟卦》君子以作事謀始。《疏》凡欲興作其事,必先謀慮其始。《書·洪範》聰作謀。《傳》度也。《詩·小雅》周爰咨謀。《傳》咨事之難易爲謀。《左傳·宣十四年》貪必謀人。《疏》計謀也。
又《襄四年》咨難爲謀。《註》問患難也。《前漢·藝文志》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晉書·法志》二人對議謂之謀。
又謀面。《書·立政》謀面用丕訓德。《傳》謀面者,謀人之面貌也。
又謀主。《左傳·昭九年》民人之有謀主也。《註》民人謀主,宗族之師長。
又菜名。《本草綱目》蒔蘿,一名慈謀勒。李時珍曰:番言也。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神農之樂曰《下謀》。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諸謀克,从五品,掌撫輯軍戸,訓練武藝。
又姓。《風俗通》周卿士蔡公謀父之後,以字爲氏。
又通作規。詳規字註。
又叶謨悲切,音眉。《詩·衞風》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卽我謀。
又叶莫徒切,音模。《詩·小雅》民雖靡膴,或哲或謀。《註》膴音呼。
又叶况于切,音吁。《焦氏·易林》公淺愚,不受深謀。
又叶滿補切,音母。《詩·小雅》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又叶莫故切,音暮。《傅鶉觚·馬皇后贊》作后作母,帝諮厥謀。國賴內訓,家應顯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