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闻野水鸣

出自:宋代·方回《早过牛头岭》

拼音:[wéi][wén][yě][shuǐ][míng]

平仄:平平仄仄平

吾行十余里,未有一人行。
不见炊烟起,唯闻野水鸣
日轮山罅出,露点草头明。
处处防豺虎,田家晏始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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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野水】1.野外的水流。 2.指非经人工开凿的天然水流。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唯】

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音惟。《玉篇》唯,獨也。《集韻》專辭。《易·乾卦》其唯聖人乎。《詩·小雅》唯酒食是議。《韻會》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作語辭。

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來唯縣。

《集韻》視隹切,音垂。與誰同。何也。

《唐韻》以水切《集韻》《韻會》愈水切,。《說文》諾也。《禮·曲禮》必慎唯諾。《釋文》唯,于癸反。徐,于比反。沈,以水反。《又》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內則》能言,男唯,女兪。《戰國策》范睢曰唯唯。

《詩·齊風》其魚唯唯。《傳》唯唯,出入不制也。《箋》唯唯,行相隨順之貌。《釋文》唯,維癸反。沈,養水反。《韓詩》作遺遺,言不能制也。

【闻】

聞【未集中】【耳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無分切,音文。《說文》知聞也。《書·堯典》帝曰:兪,予聞如何。《禮·少儀》聞始見君子者。《疏》謂作記之人,不敢自專制其儀,而傳聞舊說,故云。

《禮·玉藻》凡於尊者,有獻而弗敢以聞。《前漢·武帝紀》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聞。

姓。《正字通》宋咸平進士聞見。明尚書聞淵。

聞人,複姓。《後漢·靈帝紀》太僕沛國聞人襲爲太尉。《註》姓聞人,名襲,風俗通曰:少正卯,魯之聞人,其後氏焉。

獸名。《山海經》杳山有獸焉,其狀如彘,黃身白頭白尾,名曰聞,見則天下大風。

《廣韻》亡運切《集韻》《韻會》《正韻》文運切,發聞惟腥。《釋文》聞,音問,又如字。

《廣韻》名達。《書·微子之命》爾惟踐修厥猷,舊有令聞。《詩·大雅》令聞令望。《朱註》令聞,善譽也。

通作問。《前漢·匡衡傳》淑問揚乎疆外。

《韻補》叶無沿切,音近眠。《楚辭·九章》孤臣唫而抆淚兮,放子出而不還。孰能思而不隱兮,昭彭咸之所聞。還音旋。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鸣】

鳴【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

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

《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

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

姓。出《姓苑》。

《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命也。《曹植詩》鳴儔嘯匹侶。

叶謨郞切,音芒。《前漢·郊祀歌》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鋗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淸,發梁揚羽申以商。《張華·俠曲》孟嘗東出關,濟身由雞鳴。信陵西反魏,秦人其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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