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与副笄亲黍稷

出自:宋代·晁补之《赠段万顷》

拼音:[kě,kè][yǔ,yù,yú][fù,pì][jī][qīn,qìng][shǔ][jì]

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

美人窈窕家南国,可与副笄亲黍稷
平生寂莫凤将雏,惭愧木桃犹报璧。
石城三桨为谁催,万里清江凌不测。
王门酒肉傲胜诡,岂有邹阳仍下客。
危词欲洗大夫冤,千载独怀吾祖贤。
不量腹小文籍博,颇似井蜺轻饮川。
丈夫趣舍无南北,情亲非为墙屋连。
子真正用卧谷口,乃有高名諠日边。
胸中傀磊契何所,自笑柴愚得参鲁。
借令好问忘足茧,狐腋岂堪黄犬补。
吾身栎社真寄耳,趣取无用安足数。
无心俎几彘盘辱,拳曲不羞人厌睹。
土山出火石为融,羲和当午车隆隆。
通渠束带过者寡,乃独葛巾终日同。
倾囷倒廪用饷我,我为牙羽陈编锺。
蝉声入耳廪节改,别我整骖无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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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副笄】古代贵族妇女的头饰。编发为假髻称副,假髻上所插的簪称笄。
【黍稷】1.黍和稷。为古代主要农作物。亦泛指五谷。 2.《诗.王风.黍离》:"彼黍离离,彼稷之苗。"后因以"黍稷"为感叹古今兴亡之典。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副】

副【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敷救切,否去聲。貳也。《前漢·功臣表》副在有司。《廣韻》佐也,稱也。

《爾雅·釋詁》審也。《註》副者,次長之稱。審猶察也。

后夫人首飾。《詩·鄘風》副笄六珈。《註》首飾也。編髮爲之。

《韻會》芳遇切,音赴。義同。

《唐韻》芳福切《集韻》《韻會》芳六切,音覆。剖也,判也,裂也。

《唐韻》芳逼切《集韻》《韻會》拍逼切,音逼。《廣韻》析也。《禮·曲禮》爲天子削爪者,副之。《註》旣削又四析之,乃橫斷之。

作疈。《周禮·春官》以疈辜祭四方百物。《註》疈牲胷也。

《籀文》作疈。《六書故》劈副疈,實一字。

【笄】

笄【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廣韻》古奚切,音雞。《篇海》婦人之笄,則今之簪也。本作筓。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黍】

黍【亥集下】【黍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舒呂切《韻會》《正韻》賞呂切,音暑。《說文》禾屬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種,故謂之黍,从禾,雨省聲。孔子曰:黍可爲酒,禾入水也。《字彙》粟屬。苗似蘆,高丈餘,穗黑色,實圓重,土宜高燥。《詩緝》黍有二種,黏者爲秫,可以釀酒。不黏者爲黍,如稻之有秔糯也。《爾雅翼》黍,大體似稷,故古人倂言黍稷,今人謂黍爲黍穄。《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黍曰薌合。

角黍。《續齊諧記》角黍,菰叶裹黏米爲之,楚俗投汨羅水祠屈原。

地名。《左傳·哀七年》宋人築五邑,一曰黍丘。《註》梁國下邑縣西南有黍丘亭。

《史記·秦本紀》秦取韓負黍。

弓名。《荀子·性惡篇》繁弱鉅黍,古之良弓。

黃鳥,一名搏黍。

蟲名。《爾雅·釋蟲》委黍。《註》䑕婦別名。

蓬名。《爾雅·釋草》薦黍蓬。《六書·精薀》黍下從氽,象細粒散垂之形。

【稷】

稷【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其米爲黃米。《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詩·王風》彼稷之苗。《禮·曲禮》稷曰明粢。

神名。《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農官名曰后稷。《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疾也。《詩·小雅》旣齊旣稷。《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姓。漢上津令稷嗣。

地名。《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與昃通。《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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