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楚社之不血食

出自:宋代·黄庭坚《听履霜操》

拼音:[xù][chǔ][shè][zhī][bù,fǒu][xiě,xuè][shí,sì,yì]

平仄:仄仄仄平仄仄平

灵宫窈窕兮寒夜永,篁打造天兮明月下影,木叶陨霜兮秋声动。
我以岁莫起视夜兮,北山饮予斗柄。
幽人拂琴而当予,曰夫子则锺期,尝试刳心而为之听。
若有人兮亦既修,宴衽席之言兮不知其子之齐圣。
嘉孝子之心终无已兮,不忍忘初之戒命人则不语兮弦则语,客有变容而涕洟,奄不知哀之来处。
悲乎痛哉!葛屦翦翦兮絺綌凉凉,衣则风兮车上霜,天云愁兮空山四野,竭九河湔涕痕兮,忽承睫其更下。
嫠不忧其纬兮,恤楚社之不血食
尽子职而不我爱兮,终非父母之本心。
天高地厚施莫报兮,固自有物以至今。
雉雊鸡乳兮,麋鹿解角。
天性则然兮,无有要约。
哀号中野兮,於父母又何求。
我行于野兮,不敢有履声。
恐亲心为予动兮,是以有履霜之忧。
古人之骨朽矣,匪斯今也。
蹙然如动乎其指,浩然如生乎其心也。
声音之发,勾其深也。
枯薪三尺,惟学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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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楚社】楚国社稷。借指故国。
【血食】1.谓受享祭品。古代杀牲取血以祭﹐故称。 2.指用于祭祀的食品。 3.谓吃鱼肉之类荤腥食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恤】

恤【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辛聿切《集韻》《韻會》《正韻》雪律切,亂。皆訓憂也。

收也,賑也。《周禮·地官》六行,孝友睦婣任恤。《註》恤,振憂貧者。《通論》振貧老曰恤。

《增韻》愍也,災危相憂也。《周禮·地官》十二敎,八曰以誓敎恤,則民不怠。《疏》民有厄喪,敎相憂恤也。

相憂曰恤。《周禮·地官》八。《鄭司農註》恤謂相憂也。

恤恤,憂患貌。《左傳·昭十二年》且言曰:恤恤乎。

作卹。《詩·唐風·小序》不恤其民也。《註》恤,亦作卹。《周禮·春官·典瑞》以卹凶荒。《註》卹者,開府庫振救之。

姓。晉大夫恤由。心血爲恤,蓋心戌然而慘惻之若已身之有患也。

【楚】

楚【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粗上聲。或作䠂。《說文》叢木也。一曰荆。《詩·小雅》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註》楚楚,茨棘貌。

《詩·召南》翹翹錯薪,言刈其楚。《疏》荆屬。薪雖皆高,楚尤翹翹而高也。

《禮·學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註》楚,荆也。扑撻犯禮者。

萇楚,草名。羊桃也。《詩·檜風》隰有萇楚,猗儺其枝。

楚楚,鮮明貌。《詩·檜風》蜉蝣之羽,衣裳楚楚。

辛楚,痛也,別作憷。《陸機·與弟士衡詩》慷慨含辛楚。

國名。《書·禹貢》荆州之域,周熊繹始封。

三楚,地名。《史記·貨殖傳》淮北郡、汝南郡,西楚也。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東楚也。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長沙,南楚也。

南方曰楚。《後漢·史岑出師頌》朔風變楚。《李善註》朔,北方也,楚,南方也。

姓。《左傳》晉龜卜楚丘,趙襄子家臣楚隆。

《唐韻》《韻會》瘡據切,粗去聲。楚利也。

木名。出歷山。

《類篇》山於切,音疎。《杜甫·送孟十二詩》秋風楚竹冷,夜雪鞏梅春。

叶弭沼切,音杪。《前漢·楚元王傳》太上四子,伯兮早夭。仲氏王代,斿宅是楚。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姓。出《姓苑》。

《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血】

血【申集下】【血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呼決切,音泬。《類篇》祭所薦牲血。从皿,一,象血形。《釋名》血,濊也,出于肉,流而濊濊也。《關尹子·四符篇》一爲父,故受氣于父,氣爲水。二爲母,故受血于母,血爲火。《易·說卦傳》坎爲血卦。《疏》取其人之有血,猶地有水也。《禮·中庸》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大戴禮》血者猶血。《註》血,憂色也。

《山海經》兪者之山有木曰白咎,可以血玉。《註》謂染玉可以作光彩。

《詩·鄭風·茹藘疏》陸璣云:茹藘,一名地血。

《韻補》胡桂切,叶音惠。《劉向·九歎》晉申生之離讒兮,荆和氏之泣血,吳子胥之抉眼兮,王子比干之橫廢。

《毛詩古音攷》音綌,鼠思泣血,無言不疾。《宋玉·高唐賦》弭節奄忽,蹄足灑血。舉功先得,獲車已實。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廣韻》戲名。博屬。

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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