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又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又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又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又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又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又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常】
常【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又水名。《史記·夏本紀》常衞旣從。《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書·禹貢》作恆。
又旂名。《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又》王建大常。《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又常服。《詩·小雅》載是常服。《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又《廣韻》倍尋曰常。
又車戟名。《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又木名。《爾雅·釋木》常棣。《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又姓。《廣韻》出河內。《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又與裳同。《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又存也。《論語》父母在。
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又昨代切,音載。義同。
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舍】
舍【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始夜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夜切,音赦。《說文》市居曰舍。《釋名》舍,於中舍息也。《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註》謂行而就人館。《疏》適,猶往也。舍,主人家也。《周禮·天官·宮正》以時此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註》次謂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前漢·高祖紀》高祖適從旁舍來。
又《王莽傳》里區謁舍。《註》不宿客之舍爲里區,宿客者曰謁舍。
又息也。《詩·小雅》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箋》女可安行乎,則何不暇舍息乎。《前漢·高祖紀》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註》師古曰:舍,息也,於殿中休息也。
又日行有次舍。《淮南子·天文訓》日入於虞淵之汜,曙於蒙谷之浦。行九州七舍。《郭璞·遊仙詩》迴日向三舍。《註》二十八宿,一宿爲一舍。
又師行一宿爲舍。《增韻》又三十五里爲一舍。《左傳·僖二十三年》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註》一舍三十里。
又《釋典》一俱廬舍。《註》四里爲一俱廬舍。一里三百六十步,一俱廬舍計一千四百四十步。
又止也。《禮·月令》仲春之月,是月也,耕者少舍。《註》舍,猶止也。《管子·四稱篇》良臣不使,讒賊是舍。《註》舍,止也,謂止讒賊於其旁,與之近也。
又廢也,罷也。《易·乾卦》見龍在田,時舍也。《左傳·昭五年》舍中軍,公室也。《註》罷中軍。
又厝也。《戰國策》王不如舍需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爲。《註》舍,猶厝也。
又施也。《左傳·宣十二年》老有加惠,旅有施舍。
又《昭十三年》施舍不倦。《註》施舍,猶言布恩德。
又官名。《周禮·天官·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
又《地官》舍人。《註》舍,猶宮也。主平宮中用穀者也。師古曰: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後遂爲私屬官號。
又處也。《詩·鄭風》彼其之子,舍命不渝。《箋》舍,猶處也。《釋文》舍,音赭。王云:受也。
又除也。《詩·小雅》舍彼有罪。《傳》舍,除也。
又釋也。《詩·小雅》不失其馳,舍矢如破。
又《大雅》舍矢旣均。《箋》舍之言釋也。
又中也。《禮·射義》射之爲言者,繹也,或曰舍也。《疏》舍,中也。
又舍匿。《前漢·淮南王傳》舍匿者,論皆有法。《註》謂容止藏隱也。
又與赦通。《前漢·朱博傳》姦以事君,常不舍。
又《集韻》《韻會》《正韻》始野切,音捨。止息也,廢也,置也。《論語》不舍晝夜。《書·湯誓》舍我穡事,而割正夏。《釋文》舍,音捨,廢也。《左傳·昭四年》使杜洩舍路。《註》舍,置也。《釋文》舍,音捨。
又《五音集韻》悉姐切,音寫。《揚子·方言》發挩舍車。
又《集韻》始隻切《正韻》施隻切。與釋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釋菜,禮先師也。《釋文》舍音釋。《管子·五輔篇》是故上必寬裕,而有解舍。《註》解,放也。舍,免也。《釋文》舍,同釋。
又《韻補》叶舂遇切,音戍。《屈原·離騷》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爲正兮,夫惟靈修之故也。
又叶始賀切。《白居易·效淵明體詩》所以隂雨中,經旬不出舍。始悟獨住人,心安時亦過。
【信】
信【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㐰䚱《唐韻》息晉切《集韻》《正韻》思晉切,音訊。愨也,不疑也,不差爽也。《易·繫辭》人之所助者,信也。《左傳·僖七年》守命共時之謂信。
又《爾雅·釋地》大蒙之人信。《註》地氣使然也。
又《左傳·莊三年》一宿爲舍,再宿爲信。《詩·豳風》于女信處。
又《周頌》有客信信。《註》四宿也。
又符契曰信。《前漢·平帝紀》漢律,諸乗傳者持尺五木轉信。《註》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或用木爲之。《後漢·竇武傳》取棨信閉諸禁門。《註》棨,有衣戟也。
又古人謂使者曰信。與訊通。《史記·韓世家》軫說楚王,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司馬相如·諭巴蜀檄》故遣信,使曉諭百姓。
又州名。唐置信州,卽今廣信府。
又姓。信陵君無忌之後。
又複姓。《何氏姓苑》有信都,信平二氏。
又《集韻》《正韻》升人切。與申同。《易·繫辭》往者,屈也。來者,信也。《詩·邶風》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又同身。《周禮·春官》侯執信圭,伯執躬圭。《註》信圭,刻人形伸也。躬圭,刻人形屈也。
又叶斯鄰切,音新。《詩·小雅》庶民弗信。叶上親。◎按《正韻》云:韓王信本與淮隂侯同名,嫌誤讀作新。今《敘傳》韓信音新,是信本有平、去兩音,其讀平者亦音,而非叶矣。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乐】
樂【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五角切《集韻》《韻會》《正韻》逆角切,音岳。《說文》五聲八音之總名。《書·舜典》夔,命女典樂,敎胄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易·豫卦》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禮·樂記》大樂與天地同和。
又鐘鼓、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孝經》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又姓。《左傳》晉大夫樂王鮒,《戰國策》燕樂毅。複姓。《孟子》樂正裘。
又《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喜樂也。《通論》喜者主於心,樂者無所不被。《易·繫辭》樂天知命。《孟子》與民同樂。
又《集韻》力照切《正韻》力召切,音療。《詩·陳風》可以樂飢。毛音洛,鄭音療。
又《集韻》《韻會》《正韻》魚敎切。《論語》仁者樂山。
又益者三樂。
又《韻補》盧谷切,音祿。《太公·下略》四民用虛,國乃無儲。四民用足,國乃安樂。《班固·東都賦》食舉雍徹,太師奏樂,陳金石,布絲竹。
又《唐韻》魯刀切,音勞。《廣韻》伯樂相馬。一作博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