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ìng][xún][zhuó][mù][cáng,zàng][shēn][chǔ,chù]
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
静寻啄木藏身处,闲看游丝到地时。
【啄木】即啄木鸟。
【藏身】安身。
【静】
靜【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郢切,音穽。《說文》審也。从靑,爭聲。《註》徐鍇曰:丹靑明審也。
又《增韻》動之對也。《易·坤卦》至靜而德方。
又《書·堯典》靜言庸違。《傳》靜,謀也。
又《詩·邶風》靜言思之。《傳》靜,安也。
又《鄭風》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又《詩·邶風》靜女其姝。《傳》靜,貞靜也。
又《廣韻》息也。《禮·月令》百官靜事毋。
又《韻會》澄也。
又《廣韻》和也。
又《韻會》通作靖。亦通作靚。亦通作竫。
又《韻會》《正韻》疾正切,音淨。義同。《前漢·揚雄傳》京師爲之語曰:維寂寞自投閣,爰淸靜作符命。
又《詩·大雅》籩豆靜嘉。《箋》潔淸而美。《釋文》淸,如字,又才性反。淸靜皆可讀去聲。◎按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靜字皆無去聲。韻會始收入敬韻,正韻因之。考大雅、釋文,及揚雄傳京師語,靜字本可讀去聲,但韻會引解嘲爰淸爰靜句,云,顏註合韻,音才性切,則謬甚。解嘲云,爰淸爰靜,游神之庭。卽音才性切,如何與庭叶,是必因爰淸靜句而誤記也。正韻仍其失,今特辨之。
又叶千廷切,音淸。《六韜》秋道斂,萬物盈。冬道藏,萬物靜。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又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又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又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又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又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又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又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又俗謂庸常爲尋常。
又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啄】
啄【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竹角切,音涿。《說文》鳥食也。《廣韻》鳥啄也。《詩·小雅》率場啄粟。《戰國策》俛啄蚉䖟而食之。《集韻》通作噣。《韻會》通作啅。
又剝啄。《韓愈·剝啄行》剝剝啄啄,有客至門。我不出應,客去而嗔。
又《廣韻》丁木切《集韻》都木切,音豰。義同。《集韻》咮也。《易林》鳧得出沒,喜笑自啄。毛羽悅澤,利以攻玉。
又《廣韻》啄木鳥。
又《正韻》職救切,音晝。與咮噣同。《韓詩外傳》鳥之美羽句啄者,鳥畏之。《前漢·東方朔傳》尻益高者,鶴俛啄也。《註》師古曰:啄音竹救反。
【木】
木【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順之謂也。《禮·月令》某日立春,盛德在木。《疏》春則爲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
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太師》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木,柷敔也。
又質樸。《論語》剛毅木訥近仁。
又木彊,不和柔貌。《前漢·周勃傳》勃爲人木彊敦厚。
又析木,星次。《爾雅·釋天》析木謂之津。
又姓。《統譜》漢木仁,晉木華。
又百濟八姓,一曰木氏。
又複姓,端木。
又叶末各切,音莫。《馬融·廣成頌》隂慝害作,百卉畢落。林衡戒田,焚林柞木。《韻會》从丨。丨,古本切。非从亅。亅,其月切。
【藏】
藏【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匨《唐韻》昨郞切《正韻》徂郞切,音鑶。《說文》匿也。《易·乾·文言》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又蓄也。《易·繫辭》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
又兹郞切,音臧。草名。《司馬相如·子虛賦》其埤濕,則生藏莨、蒹葭。《註》藏莨,草中牛馬芻。
又才浪切,音臓。《禮·月令》謹蓋藏。《晉語》文公之出也,豎頭須,守藏者也,不從。
又與臓通。《周禮·天官·疾醫》參之以九藏之動。《註》正藏五,又有胃、膀胱、大腸、小腸。《疏》正藏五者,謂心、肝、脾、肺、腎,氣之所藏。《白虎通》人有五藏六府,何法,法五行六合也。《說文》《漢書》通用臧。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