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师告余曰斯不可以为佩

出自:宋代·黄庭坚《明月篇赠张文潜》

拼音:[gōng][shī][gào][yú][yuē][sī][bù,fǒu][kě,kè][yǐ][wéi,wèi][pèi]

平仄:平平仄平平平仄仄仄平仄

天地具美兮生此明月,升白虹兮贯朝日。
工师告余曰斯不可以为佩,弃捐椟中兮三岁不会。
霜露下兮百草休,抱此耿耿兮与日星游。
山中人兮招招,耕而食兮无恤。
榛艾蓁蓁前吾牛兮,疻不可更扶。
浅耕兮病岁,深耕兮石婴耜。
登山兮临川,雉得意兮鱼乐。
小风兮吹波,从其友兮尾尾。
日下兮川逝,射雉兮丧余一矢。
佳人兮洁齐,怅何所兮行媒。
南山有葛兮葛有本,我羞餔兮以君之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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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工师】1.古官名。上受司空领导,下为百工之长。专掌营建工程和管教百工等事。 2.工匠。 3.工程师。 4.乐师。 5.复姓。汉有工师喜。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可以】可以11.表示可能或能够:不会的事情,用心去学,是~学会的ㄧ这片麦子已经熟了,~割了。 2.表示许可:你~走了。参看‘能’条d、e两项。 可以2 [kěyǐ]1.好;不坏:这篇文章写得还~。 2.厉害:你这张嘴真~ㄧ天气实在热得~。
【以为】1.认为。 2.作为,用作。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5.犹已为,已是。以,通"已"。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工】

工【寅集中】【工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公。《說文》巧飾也,象人有䂓榘也。《廣韻》巧也。《玉篇》善其事也。《詩·小雅》工祝致告。《傳》善其事曰工。《疏》工者巧於所能。

《玉篇》官也。《書·堯典》允釐百工。

共工,官名。《書·堯典》共工方鳩僝功。

《韻會》匠也。《禮·曲禮》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周禮·冬官考工記》審曲面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

《正韻》事任也。《書·臯陶謨》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集傳》庶官所治,無非天事。

射工,蟲名。《博物志》射工蟲口中有弩形,氣射人影,隨所著處發瘡。

通作功。《魏志·管輅傳註》輅弟辰曰:與輅辨人物,析臧否,說近義,彈曲直,拙而不功也。

【师】

師【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獅。《爾雅·釋詁》衆也。《釋言》人也。《郭註》謂人衆也。

天子所居曰京師。《詩·大雅》惠此京師。《公羊傳·桓九年》京師者,大衆也。

《說文》二千五百人爲師。《周禮·地官》五旅爲師。《註》二千五百人。《詩·大雅》周王于邁,六師及之。《傳》天子六軍。《疏》春秋之時,雖累萬之衆,皆稱師。詩之六師,謂六軍之師。《易·師卦註》多以軍爲名,次以師爲名,少以旅爲名。師者,舉中之言。

《玉篇》範也。敎人以道者之稱也。《書·泰誓》作之師。《禮·文王世子》出則有師。師也者,敎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玉篇》象他人也。《增韻》法也,效也。《書·臯陶謨》百僚師師。《傳》師師,相師法。

長也。《書·益稷》州十有二師。《註》師,長也。

神名。《周禮·春官》以槱燎祀風師雨師。《註》風師,箕也。雨師,畢也。《屈原·離騷》雷師告余以未具。《註》雷師,豐隆也。

國名。《史記·大宛傳》樓蘭姑師。《註》二國名。姑師,卽車師也。

縣名。《後漢·郡國志》河南尹有匽師。《註》帝嚳所都。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太皥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少皥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師得,宮名。《前漢·揚雄傳》枝鵲露寒,棠黎師得。《註》師古曰:師得宮,在櫟陽界。

獸名。與獅通。《前漢·西域傳》烏弋山出師子。

姓。《前漢·師丹傳》丹,琅琊東武人,哀帝時爲大司空。

右師,左師,俱複姓。

【告】

叝【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字彙補》古號切,音告。謹告也。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四月爲余月。

接余,荇菜也。

《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姓。由余之後。

《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曰】

曰【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王伐切,音越。《說文》詞也。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註》徐鍇曰:今試言曰,則口開而氣出也。《玉篇》語端也。《廣韻》於也,之也。《增韻》謂也,稱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曰放勳。○按《古文尙書》曰若作粵若,曰放勳作曰,蓋訓爲語端者與粵通,訓爲詞者則如字耳。

【斯】

斯【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

《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

《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

《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

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

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正字通》雞斯,馬名。商王拘西伯於羑里。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以獻。

波斯,國名。

姓。《吳志·賀齊傳》剡縣史斯從。

與鮮同。《詩·小雅》有兔斯首。《箋》斯,白也。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齊魯之閒聲近斯。

與纚同。《禮·問喪》雞斯。《註》當爲筓,纚聲之誤也。

《集韻》山宜切,音釃。義同。

《集韻》斯義切,音賜。《詩·大雅》王赫斯怒。《箋》斯,盡也。《釋文》鄭音賜。

《韻補》叶新於切。《蔡邕·短人賦》熱地蝗兮蘆卽且,蒲中蛹兮蠶蠕須,視短人兮形若斯。《集韻》或作撕,亦作廝。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佩】

佩【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韻會》蒲昧切《正韻》步昧切,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士佩瓀玫。《又》凡帶必有佩玉,唯喪否。

《論語》去喪無所不佩。

《白虎通》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婦人佩鍼縷。

水縈紆謂之佩。《水經注》鮑丘水北佩謙澤,眇望無垠。

蘭渠川水出自北山,帶佩衆溪南流注于渭。

叶蒲眉切,音裴。《詩·秦風》何以贈之,瓊瑰玉佩。叶上思。

叶蒲邁切,音敗。《屈原·離騷》紛吾旣有此內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離與辟芷兮,紉秋蘭以爲佩。能音柰。《說文》大帶佩也。从人从凡从巾。佩必有巾,巾謂之飾。《徐鉉曰》俗別作珮,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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