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攘】
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古文〕音穰。《說文》推也。
又竊也。《書·呂》奪攘矯虔。《禮·禮器》匹士太牢而祭,謂之攘。
又因其自來而取曰攘。《論語》其父攘羊。
又卻也。《禮·曲禮》左右攘辟。《周禮·秋官·禁殺戮》掌司攘獄者,遏訟者,以告而誅之。《註》攘,猶卻也。《疏》謂人有罪過,官有文書。追攝不肯受者。《齊語》西征攘白翟之地。《前漢·鄒陽傳》攘袂而正議。《註》攘袂,猶今人云捋臂。
又除也。《詩·大雅》攘之剔之。《疏》攘除翦剔。
又《揚子·方言》止也。
又《唐韻》如兩切《集韻》《韻會》《正韻》汝兩切,平傳贊》傾側擾攘楚魏之閒。
又《唐韻》《集韻》《韻會》人漾切《正韻》人尚切,與讓通。遜也。《前漢·禮樂志》隆雅頌之聲,盛揖攘之容。《註》攘,古讓字。
又《藝文志》道家者流,合於堯之克攘,易之嗛嗛。
又《集韻》式亮切,賞去聲。與饟同。《詩·小雅》攘其左右。《箋》攘讀爲饟。
又《集韻》《韻會》泥庚切,音獰。搶攘,亂貌。《前漢·賈誼傳》國制搶攘。《註》攘,女庚反。師古讀搶攘爲傖獰。
【袂】
袂【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弭弊切《集韻》《韻會》彌蔽切,音櫗。《玉篇》袖也。《釋名》袂,掣也。掣,開也。開張之,以受臂屈伸也。《禮·曲禮》以袂拘而退。《儀禮·大射儀》大射正弓矢,以袂順左右隈。《前漢·鄒陽傳》攘袂而正議者,獨大王耳。
又擔袂,國名。《水經注》江口有國,號擔袂,屬天竺。遣黃門字興爲擔袂王。
又《集韻》儒稅切。音汭。《莊子·漁父篇》被髮揄袂。《釋文》袂,李音芮。
又倪祭切。同褹。詳褹字註。
又《類篇》古穴切,同。亦袖也。《韻補》《沈炯·歸魂賦》:矧古今之悲凉,並攢心而霑袂。渡狹嶺之欹危,跨淸津之幽咽。
【起】
起【酉集中】【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杞。《說文》能立也。《釋名》起,舉也。平舉體也。《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孟子》雞鳴而起。
又《書·益稷》元首起哉。《疏》言無廢事業。
又《禮·孔子閒居》無聲之樂,氣志旣起。《註》起,猶行也。
又《禮·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註》起居,猶舉事動作也。
又《論語》起予者,商也。《疏》起,猶發也。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韻補》叶口舉切。《易林》明德訖終,虎亂滋起。叶上父。
又叶去九切。《徐幹·齊都賦》羽族盛興,毛羣盡起。上蔽雲穹,下被臯藪。
又,古文。
【哨】
哨【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七肖切,音陗。《玉篇》哨,小也。
又《廣韻》壺口黯者名也。《禮·投壺》某有枉矢哨壺。《註》枉哨,不正貌。謙辭。《釋文》哨,七笑反,徐以救反。
又《集韻》余救切,音柚。義同。
又《唐韻》《集韻》《韻會》才笑切,音噍。《說文》不容也。
又《韻會》多言也。《揚子·法言》禮義哨哨。
又《集韻》所教切,音稍。與䏴燿同。《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大胷燿後。《註》燿讀爲哨,頎小也。《釋文》哨音稍,劉李音與燿同,沈音蘇堯反。《馬融·廣成頌》大匈哨後。
又哨遍,樂府曲名。
又《正字通》凡屯戍防盜處名曰哨。
又《集韻》丑照切,音朓。口不正也。
又《廣韻》相邀切《集韻》《韻會》思邀切,音宵。義同。
又《集韻》《韻會》蘇遭切,音騷。《揚子·方言》秦晉之西鄙,自冀隴而西,使犬曰哨。
【规】
規【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居追切《集韻》《韻會》均窺切《正韻》居爲切,。《說文》有法度也。《玉篇》正圜之器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前漢·律歷志》衡運生規,規圜生矩。《莊子·馬蹄篇》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時則訓》規者所以圜萬物也。
又以法正人曰規。《書·征》官師相規。《傳》規,正也。《詩·衞風·淇奥序》武公能聽其規諫。《疏》正圜以規使依度,猶正君以禮使人德,故謂之規諫。
又規,求計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規求無度。
又規避違法,以方爲圜也。《正字通》引唐書:規影徭賦。
又謀度也。《禮·儒行》其規爲有如此者。《疏》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戰國策》齊無天下之規。《註》規猶謀也,謂無謀齊者。後漢書凡謀皆作規。
又畫也。《周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
又日月圓曰規。《謝靈運·遊南亭詩》密林含餘淸,遠峰影半規。《註》日落峰外,隱其半也。《韓愈·翫月詩》前夕雖十五,月長未滿規。《文苑英華·海日初出賦》赫赫光滿,規規質圓。
又規田。《禮·王制·百畝之分疏》偃豬之地,九夫爲規,四規而當一井。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規措官,正七品,掌灌漑民田。
又魚名。《沈括·補筆談》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
又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規吹肚魚。
又鳥名。《埤雅》杜鵑,一名子規。或作鳺巂。
又規矩,獸名。詳矩字註。
又姓。明規恂,弘治中敎授,夏邑人。
又《韻會小補》惠圭切,音攜。車輪一周爲一規。通作巂。《禮·曲禮》立視五巂。《註》巂,猶規也。謂輪轉之度。《音釋》巂,本又作規。
又《集韻》規恚切,去聲。規規,驚視自失貌。《莊子·秋水篇》規規然自失也。
又《集韻》呼役切,音狊。本作瞁。驚視貌。
又《音學五書》居何切,古音歌。《淮南子·主術訓》若(缺一欲字)規之,乃是離之。《揚子·法言》問蕭何、曹參,曰:蕭也規,曹也隨。《說文》从夫从見。《字統》丈夫識用必合規矩,故字从夫。《正字通》按因夫立解未詳,考䂓與矩从矢也。當作䂓。古文作槼。
又《字彙補》䂓音吸。字辨訓驚視,與規不同。《字彙總略》以規字音吸,䂓字爲規矩之規,非是。錄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