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作【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胙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
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
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
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
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
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
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
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
又汨作,逸書篇名。
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
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
又《集韻》《韻會》《正韻》子賀切,音佐。《後漢·廉范傳》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夜作,昔無襦,今五袴。《韓愈詩》非閣復非船,可居兼可過。君去問方橋,方橋如此作。今方音作讀佐。俗用做。
又《韻補》叶總古切,音阻。《韓愈·處州孔子廟》惟此廟學,鄴侯所作。厥初庳下,神不以宇。
又叶子悉切,音卽。《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琳·客難》太王築室,百堵俱作。西伯營臺,功不浹日。
【色】
色【未集下】【色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嗇。《說文》顏氣也。人之憂喜,皆著於顏,故謂色爲顏氣。《禮·玉藻》色容莊。《汲冢周書》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厲然以侮,欲色嫗然以愉,懼色薄然以下,憂悲之色瞿然以靜。《後漢·嚴光傳》帝思其賢,乃令以物色訪之。《註》以形貌求之也。
又采色。《書·臯陶謨》以五采彰施于五色。《註》五色,靑黃赤白黑也。《左傳·桓二年》五色比象,昭其物也。
又色慾。《書·五子之歌》內作色荒。《傳》色,女色。《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故君子遠色,以爲民紀。
又物景亦曰色。《莊子·盜跖篇》車馬有行色。《潘岳·關中詩》重圍克解,危城載色。豈曰無過,功亦不測。《註》載色,猶言有生氣起色也。
又《公羊傳·哀六年》色然而駭。《註》驚貌。
又《詩·魯頌》載色載笑。《傳》色,溫潤也。
又《戰國策》怒於室者色於市。《註》色,作色也。
又祕色。《高齋漫錄》世言祕色,磁器。錢氏有國時,越州燒進爲供奉之物,臣庶不得用,故云祕色。
又《博雅》色,縫也。
【相】
相【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說文》省視也。
又《廣韻》共也。《正韻》交相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公羊傳·桓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註》胥,相也。相與胥音別義通。
又質也。《詩·大雅》追琢其章,金玉其相。
又相思,木名。《左思·吳都賦》相思之樹。《註》大樹也。東冶有之。
又《唐韻》《正韻》息亮切,襄去聲。《爾雅·釋詁》視也。《左傳·隱十一年》相時而動。
又《集韻》助也。《易·泰卦》輔相天地之宜。《書·立政》用勱相我國家。
又《爾雅·釋詁》導也。
又勴也。《註》謂贊勉。《疏》鄉飲酒云:相者,一人敎導,卽贊勉也。
又《增韻》。
又《廣韻》扶也。《禮·禮器》樂有相步。《註》扶工也。
又《小爾雅》治也。《左傳·昭九年》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註》楚之先祝融,主治火事。
又選擇也。《周禮·春官·簭人》上春相簭。《註》謂更選擇其蓍也。
又送杵聲。《禮·曲禮》鄰有喪,舂不相。《註》相者,聲以相助,歌以助舂,猶引重者呼邪許也。
又相術。《左傳·文元年》內史叔服能相人。
又月名。《爾雅·釋天》七月爲相。
又官名。《呂覽》相者,百官之長也。《古三墳》伏犧氏上相共工,下相皇桓。《前漢·百官公卿表》相國,丞相,皆秦官。
又計相。《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註》專主計籍。
又內相。《唐書·陸贄傳》贄爲翰林時,號內相。
又家相。《禮·曲禮》士不名家相。《註》主知家務者。
又《周禮·春官》有馮相氏。《夏官》有方相氏。
又樂器。《禮·樂記》治亂以相。《註》相卽拊也。亦以節樂,以韋爲表,裝之以穅。穅,一名相,因以名焉。
又星名。《石申星經》相星在北極斗南。
又江神,名奇相。見《博雅》。
又太史祥風,以占吉凶。《古今注》作伺風鳥,夏禹所作也。
又藥名。《本草綱目》相,麻黃別名。相鳥,馬蘭別名。
又地名。《商書序》河稟甲居相。《註》在河北。令魏郡有相縣。
又州名。後魏置相州,唐曰鄴都。
又姓。《後漢·南蠻傳》武落鐘離山出四姓,一曰相氏。《後秦》相雲。《北齊》相願。
又相里,務相,空相,熊相,倚相,京相,沂相,俱複姓。
又《字彙補》音禳。《禮·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註》相近當爲禳祈,王肅又作祖迎。
又叶思必切,音悉。《杜甫·漫興絕句》恰似春風相欺得,夜來吹折數枝花。《陸游詩話》白樂天用相字,多作思必切,如爲問長安月,如何不相離是也。此詩相欺,亦當讀入聲。《說文》易緯文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故从目从木。《正字通》相,俗作爲二,非。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