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谷【酉集中】【谷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祿切,音穀。《說文》泉出通川爲谷。从水半見,出於口。《韻會》兩山閒流水之道也。《爾雅·釋水》水注谿曰谷。《疏》謂山谷中水註入㵎谿也。《易·井卦》井谷射鮒。《註》谿谷出水,從上注下。《公羊傳·僖三年》桓公曰:無障谷。《註》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禮·祭法》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老子·道德經》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又谷水。《管子·度地篇》山之溝一有水一無水者,命曰谷水。
又暘谷,日所出處。昧谷。日所入處。《書·堯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
又《集韻》窮也。《詩·大雅》進退維谷。《疏》谷謂山谷,墜谷,是窮困之義。
又《廣韻》養也。《老子·道德經》谷神不死。
又《爾雅·釋天》東風謂之谷風。《詩·邶風》習習谷風。《詩詁》風出谷中也。《疏》谷之言穀。穀,生也。生長之風也。《前漢·王莽傳》其夕穀風迅疾。《師古曰》卽谷風。
又《韻會》竹溝曰谷。《前漢·律歷志》黃帝使伶倫取竹之解谷。《註》解,脫也。谷,溝也。取竹之無谷節者,一說解谷,昆侖之北谷名也。
又壑谷,窟室也。《左傳·襄三十年》鄭伯有爲窟室夜飮,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註》地室也。
又人足內踝前後一寸陷中,曰然谷穴。《奇經考》隂蹻之脈,起于跟中足少陽然谷穴之後。
又地名。《春秋·定十年》公會齊侯于夾谷。《杜註》卽祝其也。
又郡縣名。《前漢·地理志》上谷郡,秦置。《魏書·地形志》谷陽縣,屬留郡。
又山名。《山海經》波谷山者,有大人之國。
又姓。漢有谷永。
又複姓。金有夾谷謝奴。《金·國語姓氏解》夾谷曰仝。
又《廣韻》余蜀切《集韻》《韻會》兪玉切,音欲。義與《說文》《爾雅》同。
又姓。北魏有谷渾氏。
又吐谷渾氏。《金壷字考》音突浴魂。
又《廣韻》《集韻》《韻會》盧谷切,音鹿。《史記·匈奴傳》置左右谷蠡王。《註》谷蠡,音鹿離。
又叶乞約切,音却。《史記·龜筴傳》有介之蟲,置之谿谷。收牧人民,爲之城郭。
又叶魚律切,音聿。《易林》鹿畏人匿,俱入深谷。命短不長,爲虎所得。《音學五書》山谷之谷,雖有穀、欲二音,其實欲乃正音。《易》井谷,陸德明一音浴,《書》暘谷,一音欲,《左傳》南谷中,一音欲,《史記·樊噲傳》橫谷,《正義》音欲,《貨殖·傳》谷量牛馬,索隱音欲,苦縣《老子銘》書谷神作浴神是也。轉平聲則音臾,上聲則音與,去聲則音裕。今人讀谷爲穀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
【鸟】
鳥【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都了切《集韻》《韻會》丁了切,音蔦。《說文》長尾禽總名也。《正韻》常時曰鳥,胎卵曰禽。《爾雅·釋鳥》鳥之雌雄不可別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書·堯典》厥民析鳥獸孳尾。《周禮·秋官·翨氏》掌攻猛鳥。
又《硩蔟氏》掌覆妖鳥之巢。《註》硩,摘也。摘其巢而去之。《正字通》二足而羽謂之禽。或曰鳥觜曰咮曰喙,爪曰距,尾曰翠,一作臎,一名尾罌。膍胵曰奧,嚨曰亢曰員官,項畜食處曰嗉,翅曰翮曰翎,頸毛曰翁,腳短者多伏,腳長者多立,腳近翠者好步,腳近臆者好躑。《師曠·禽經》羽蟲三百六十,毛協四時,色合五方。
又星名。朱鳥,南方七宿名。《書·堯典》日中星鳥。
又國名。《山海經》鹽長之國有人鳥首,名曰鳥氏。
又山名。鳥䑕。《地志》在隴西郡首陽縣西南,禹貢,終南惇物至于鳥䑕。
又《山海經》鳥危之山,鳥危之水出焉。
又官名。《周禮·夏官》射鳥氏掌射鳥。《左傳·昭十七年》少皡摯之立也,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
又秦之先有鳥俗氏。《史記·秦本紀》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索隱曰》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爲鳥俗氏。
又丹鳥,白鳥,俱蟲名。《夏小正》丹鳥者,丹良也。白鳥者,蚊蚋也。
又妙音鳥。《法華經偈頌》聖主天中王,迦陵頻伽聲。《註》迦陵頻伽,妙音鳥也。鳥未出聲時,卽發音微妙,一切天人聲皆不及,惟佛音類之,故以取况。
又《正韻》尼了切,音裊。義同。
又《集韻》《類篇》作鳥夷。孔讀鳥爲島。
又《字彙補》子削切,音爵。《前漢·地理志》武威郡鸞鳥縣。《後漢·段熲傳》欲攻武威,熲復追擊於鸞鳥。《註》鳥音爵。
又叶都縷切,音女。《史記·自序》穆公思義,悼殽之旅。以人爲殉,詩歌黃鳥。
又叶丁柳切,音近斗。《前漢·敘傳》沐浴尸鄕,北面奉首。旅人慕殉,義過黃鳥。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又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濑】
瀨【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洛帶切《集韻》《韻會》《正韻》落蓋切,音賴。《說文》水流沙上也。《楚辭·九歌》石瀨兮淺淺。
又湍也。《前漢·武帝紀》遣甲爲下瀨將軍。《註》瀨,湍也。吳越謂之瀨,中國謂之磧。
又水名。《水經注》瀨水,出蒼梧荔浦縣西北魯山之東。
又《韻補》叶力制切,音利。《劉楨·魯都賦》龜螭潛滑于黃泥,文魚游踊于淸瀨。浚迅波以遠騰,正泌瀄于湄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