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ǐn][mǐn][huái][yīn][fēn,fèn][zhèn][yǐ]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买得新廛住旧京,灌园时汲后溪清。
帘钩谢老怀山意,药莳王郎誓墓情。
泯泯槐阴分阵蚁,惺惺花外数声莺。
春风又度芊绵处,谁伴巾车出石城。
出自:明代·赵贞吉《柘湖何子卜筑金陵园居次韵》
拼音:[mǐn][mǐn][huái][yīn][fēn,fèn][zhèn][yǐ]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买得新廛住旧京,灌园时汲后溪清。
帘钩谢老怀山意,药莳王郎誓墓情。
泯泯槐阴分阵蚁,惺惺花外数声莺。
春风又度芊绵处,谁伴巾车出石城。
【泯泯】1.纷乱貌;昏乱貌。 2.众多貌。 3.水清貌。 4.消失,灭绝。 5.恬静;寂然。
【泯】
泯【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武盡切《集韻》《韻會》《正韻》弭盡切,音黽。水貌。《杜甫詩》春流泯泯淸。
又《爾雅·釋詁》泯,盡也。《書·康誥》天惟與我民彝大泯亂。
又泯泯,猶茫茫也。《書·呂》泯泯棼棼。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彌鄰切,音民。義同。
又澤名。《山海經》靈桑之山,西望泯澤。
又《集韻》䁕見切,音麪。泫泯,混合也。一曰目不安貌。《司馬相如·大人賦》目眩泯而亡見。
又《韻補》叶民堅切,音眠。《陸雲·夏府君誄》祈祈縉紳,泣涕留連。故作斯誄,著之不泯。
【槐】
槐【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戸乖切《集韻》《韻會》乎乖切,音懷。《說文》木也。《周禮·秋官》面三槐三公位焉。《註》槐之言懷也。懷來遠人於此,欲與之謀。《爾雅·釋木》櫰槐,大葉而黑,守宮槐葉晝聶宵炕。《藝文類聚》槐,季春五日而兔目,十日而鼠耳,更旬而始規,二旬而葉成。
又《春秋·說題辭》槐者,虛星之精。
又《周禮·夏官·司爟註》秋取槐檀之火。
又槐里,地名。《前漢·地理志》屬右扶風。
又水名。《山海經》敦與之山,槐水出焉。
又孟槐,獸名。《山海經》譙明之山有獸,狀如貆,赤毫,曰孟槐。
又姓。《統譜》望出廣漢。唐槐承榮、槐公儉。
又《集韻》《韻會》胡隈切《正韻》胡瑰切,音回。《說文》守宮也。《春秋元命苞》樹槐,聽訟其下。《註》槐之言歸也,情見歸實也。
又《韻會》桃槐,西域國名。
又琅槐,千乘郡縣名。
【阴】
阴【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與隂同。見《字彙補》,以定晏陰之所成。
又《周禮·天官·內宰》以陰禮敎六宮。《註》陰禮,婦人之禮。
又《內小臣》掌王之陰事陰令。
又《地官·大司徒》以陰禮敎親,則民不怨。《註》陰禮,謂男女之禮。
又陰晴。《詩·邶風》曀曀其陰。《又》以陰以雨。
又《說文》山之北也。《書·禹貢》南至于華陰。
又《說文》水之南也。《前漢·地理志》河東郡汾陰縣。《註》介山在南。
又《玉篇》影也。《晉書·陶侃傳》大禹惜寸陰,吾輩當惜分陰。
又《正字通》陰八字。
又《前漢·郊祀歌》靈之至,慶陰陰。《註》師古曰:言垂陰覆徧於下。
又《玉篇》默也。《戰國策》齊秦之交陰合。
又《詩·秦風》陰靷鋈續。《傳》陰,揜軓也。《釋名》陰,蔭也。橫側車前,以陰笒也。
又地名。《左傳·襄九年》濟于陰阪侵鄭。
又《昭十九年》楚工尹赤遷陰于下陰。
又《二十二年》帥師軍于陰。《前漢·地理志》南陽郡陰縣。《註》卽左傳下陰也。
又漢有兩陰山縣。《地理志》西河郡陰山,又桂陽郡陰山。
又山名。《史記·秦始皇紀》自楡中河以東,屬之陰山。《註》徐廣曰:在五原之北。
又姓。《廣韻》管修自齊適楚,爲陰大夫,其後氏焉。○按史記褚少孫龜筴傳:陰兢活之,與之俱亡。索隱曰:陰,姓。兢,名也。是商時卽有陰姓矣。
又左傳僖十五年: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註:飴甥,食邑于陰。戰國策有陰、陰姬,疑卽出於此。
又昭二十四年,陰不佞,以溫人南侵。疑陰亦姓也。
又《正字通》男子勢曰陰。《史記·呂不韋傳》私求大陰人嫪毐爲舍人。
又《逸周書》墠上張赤帟陰羽。《註》陰,鶴也。《玉篇》今作隂。《五音集韻》俗作。
又《集韻》烏含切,音菴。本作闇,治喪廬也。《論語》高宗諒陰,三年不言。
又《集韻》《韻會》於禁切,音蔭。《集韻》瘞藏也。《禮·祭義》骨肉斃于下,陰爲野土。《註》陰,讀爲依廕之廕。
又《詩·大雅》旣之陰女,反予來赫。《箋》覆陰也。《韻會小補》蔭,通作陰。
又《正字通》音飮。古醫方有淡陰之疾,俗作淡飮。
又叶於容切,音雍。《詩·豳風》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于凌陰。《箋》凌陰,冰室。《揚子·太經》日飛懸陰,萬物融融。
又叶於虔切,音煙。《黃庭經》上有䰟靈下關元,左爲少陽右太陰。
又《韻會小補》本作殷。淺黑色也。亦作陰。《詩·小雅·我馬維駰傳》陰白雜毛曰駰。陰,淺黑色也。(陰)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阵】
陣【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玉篇》旅也。《廣韻》列也。《史記·淮隂侯傳》信乃使萬人先行出,背水陣。《後漢·禮儀志》兵官皆肄孫吳兵法六十四陣。
又《玉篇》本作爲陣,始於王羲之小學章。◎按史記作陣,非自羲之始也。
【蚁】
蟻【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魚倚切《集韻》魚綺切,河而見人馬數千萬,皆如黍米,遊動往來,以火燒之,人皆是蚊蚋,馬皆是大蟻,故名蟻曰元駒。《續博物志》白蟻聞竹雞之聲化爲水。
又蟻裳。《書·顧命》麻冕蟻裳。《傳》蟻,裳名,色元。
又蟻丘,山名。《莊子·則陽篇》孔子之楚,舍于蟻丘之漿。
又白蟻,馬名。《博物志》周穆王八駿,三曰白蟻。
又浮蟻,醪汁滓酒也。《張衡·南都賦》浮蟻若萍。
又《唐韻古音》魚我切。義同。《爾雅》本作螘。《禮記》通作蛾。詳蛾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