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òu][zhì][gǔ][yuán][cè,zè,zhāi]
平仄:仄仄仄平平
雊雉古原侧,归牛荒潦滨。
炊烟已昏野,花气更留人。
剩欲培幽筑,端容买近邻。
向来惟有梦,今此岂非真。
【雊雉】犹雉雊。指变异之兆。
【雊】
雊【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古音遘。《說文》雄雉鳴也。雷始動,雉鳴而雊其頸。从隹从句,句亦聲。《書·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禮·月令》雉雊,雞乳。《集韻》或作㗕呴鴝。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上谷郡雊瞀縣。《註》雊,工豆反。
又《集韻》俱遇切,音句。義同。《前漢·地理志註》孟康曰:雊瞀音句無。
又《類篇》吉切。雉鳴也。
【雉】
雉【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疏》別諸雉之名也。《易·說卦》離爲雉。《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又《爾雅·釋鳥》鵽鳩,雉,一名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也。《註》義未詳。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字註。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古】
古【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鼓。《爾雅·釋詁》古,故也。《說文》从十,口。識前言者也。《徐鉉曰》十口所傳,是前言也。《玉篇》久也,始也。《書·堯典》曰若稽古帝堯。《詩·邶風》逝不古處。《前漢·藝文志》世歷三古。《孟康曰》伏羲上古,文王中古,孔子下古。
又《禮·祭義》以祀天地、山川、社稷、先古。《註》先古,謂先祖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輪已庳,則於馬終古登阤也。《註》終古,猶言常也。
又賁古,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賁古縣。
又姓。《廣韻》周太王從邠適岐,稱古公,其後氏焉。漢有古初,蜀志有廣漢功曹古牧,北魏有古弼。
又草名。《爾雅·釋草》紅蘢古。《註》俗呼紅草爲蘢鼓,語轉耳。
又《集韻》古暮切,音顧。亦作故,義同。《劉向·九歎》興離騷之微文兮,兾靈修之壹悟。還余車于南郢兮,復姓軌于初古。
又《字彙補》溪姑切,音枯。古成氏,複姓。漢廣漢太守古成雲。後秦古成詵,以文章參樞密。
【原】
原【子集下】【厂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愚袁切,音元。《說文》高平曰原,人所登。《爾雅·釋地》大野曰平,廣平曰原。《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禮·月令》孟夏,令野虞出行田原,爲天子勞農。
又《前漢·食貨志》農漁商賈四者,衣食之原。《董仲舒傳》道之大,原出於天。《司馬相如傳》爾陿游原。《註》孟康曰:原,本也。
又《爾雅·釋言》原,再也。《疏》重再也。《易·比卦》原筮元永貞。《朱傳》必再筮,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註》末,勿也。謂所食之餘,不可再進也。《前漢·禮樂志》以沛宮爲原廟。《註》師古曰:原,重也。言已立正廟,更重立也。
又《韻會》推原也。《易·繫辭》原始要終。《前漢·薛宣傳》原心定罪。《註》師古曰:原,謂尋其本也。《管子·戒篇》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註》原,察也。
又宥罪曰原。《晉書·潘岳傳》會詔原之。
又通作源。《前漢·食貨志》猶塞川原爲潢洿也。《註》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
又姓。《廣韻》孔子弟子有原憲。《前漢·趙廣漢傳》潁川大姓原褚。《註》原褚,二姓也。
又州名。《韻會》漢高平縣,魏爲鎮州,又攺原州。
又《韻補》叶虞雲切。《史記·敘傳》懷王客死,蘭咎屈原。好諛信讒,楚幷于秦。
【侧】
側【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阻力切《集韻》《韻會》札色切,音㳁。旁也,傾也。《詩·召南》在南山之側。《書·洪範》無反無側。《註》不偏邪也。
又隘也。《書·堯典》明明揚側陋。
又叛黨曰反側。《後漢·光武紀》使反側子自安。
又《儀禮·旣夕》有司請祖期曰日側。《註》側,昳也。謂將過中之時。與同。
又側注,冠名。酈食其服以見沛公。
又側生,茘支名。
又與特通。《儀禮·士冠禮》側尊一甒醴。《註》特設一尊醴也。
又《聘禮》公側授宰玉。
又側授宰幣。《註》謂君特授,不假相也。
又同仄。《史記·平準書》公卿鑄鏱官赤側。《註》赤側,錢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