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么辩得

出自:宋代·释慧晖《偈颂四十一首》

拼音:[nèn,nín][mó,ma,me,yāo][biàn][dé,děi,de]

平仄:平平仄平

杀气到来黄叶秋,梧桐老冷随河流。
人间天上无分晓,从古至今谁得酬。
恁么辩得,尚带滞留。
别得一路,正绝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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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恁】

恁【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如甚切《集韻》《韻會》《正韻》忍甚切,下也,俗言如此也。

思也,念也。《班固·典引》勤恁旅力。

《集韻》如鴆切,音任。義同。

《廣韻》《集韻》《類篇》如林切,音壬。《博雅》思也。

《集韻》尼心切,音紝。義同。

弱也,信也。

【么】

么【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韻會》俗幺字。

【辩】

辯【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4画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罰、國事有所貶損。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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