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ǐ,tī][zhī][ér][shén]
平仄:平平平平
传之失真,体之而神。
明白智圆而有照,清虚理极而无身。
心萌法法,影落尘尘,
一段精光华上春。
出自:宋代·释正觉《禅人并化主写真求赞》
【之而】须毛。《周礼.考工记.梓人》:"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鳞之而。"戴震补注:"颊侧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须鬣属也。"王引之《经义述闻.周官下》:"而,颊毛也;之,犹与也。作其鳞之而,谓起其鳞与颊毛也……然则之为语词,非实义所在矣。"与戴说不同。后人诗文中多用以形容须毛状的东西或指雕刻的鸟﹑兽﹑龙等的须毛耆鬣。
【体】
体【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蒲本切《集韻》部本切,盆上聲。劣也。
又麤貌。與笨同。《通雅》輀車之夫曰体夫。唐懿宗咸通十二年葬,同昌公主賜酒餠餤四十橐駝,以飤体夫。《註》体,蒲本反。体夫,轝柩之夫。俗書四體之體,省作體,誤。(體)〔古文〕涕上聲。《說文》總十二屬也。《釋名》體,第也。骨肉毛血表裏大小相次第也。《廣韻》四支也。《禮·中庸》動乎四體。
又《易·文言》君子體仁,足以長人。《疏》體包仁道。
又《書·畢命》辭尚體要。《註》辭以理實爲要。
又《詩·衞風》爾卜爾筮,體無咎言。《傳》體,兆卦之體。
又《詩·大雅》方苞方體,維葉泥泥。《箋》體,成形也。
又《周禮·天官》體國經野。《註》體,猶分也。
又《周禮·天官·內饔》辨體名肉物。《註》體名,脊脅臂臑之屬。
又《禮·文王世子》外朝以官體異姓也。《註》體,猶連結也。
又《禮·學記》就賢體遠。《註》體,猶親也。
又《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猶生也。
又《禮·中庸》體羣臣也。《註》猶接納也。
又《左傳·昭二十年》聲亦如味,一氣二體。《疏》樂之動身體者,唯有舞耳。舞者有文武二體。《廣韻》俗作軆。《集韻》作躰。《增韻》俗作体,非。
【之】
之【子集上】【丿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而】
而【未集中】【而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也。
又《玉篇》語助也。《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又《書·洪範》而康而色。《傳》汝當安汝顏色。
又《詩·小雅》垂帶而厲。《箋》而亦如也。
又《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箋》而,猶與也。
又《禮·檀弓》而曰然。《註》而,猶乃也。
又《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論語》學而時習之。
又《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又《韻會》發端之辭也。
又《集韻》奴登切,音能。《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又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又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又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又姓。漢騎都尉神矅。
又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又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