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幣争罗取

出自:宋代·项安世《送黄司户改官东归》

拼音:[lǐ][bì][zhēng][luó][qǔ]

平仄:仄仄平平仄

江西黄郎中,有声满天宇。
于菟老岩穴,晚出彪更怒。
三十补州掾,勇往不辞苦。
首尾庚申年,所事七府主。
不惟吏事知,竞以文学许。
飞章不停剡,礼幣争罗取
前年开科场,小试便更举。
四海张南轩,人訾公独与。
平生中庸篇,口诵心复睹。
官满贳金归,囊无一钱处。
傅家有风烈,真不愧此父。
阿戎更奇俊,邂逅得佳侣。
三年下陈榻,内省愧参鲁。
出言每不忌,逆耳终无拒。
反兹号畏友,不独赦狂督。
乃知君子心,未易见涯浒。
若令到天阙,定合簉鵷羽。
为邦固常法,有用必超补。
人情重离别,临路各凄楚。
远客见归人,惊心念乡土。
秋风楚江岸,吾亦辨归橹。
期公父子来,同看西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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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罗取】搜罗求取。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礼】

礼【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

姓。《左傳》衞大夫禮孔。《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幣】

幣【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毗祭切,音弊。《說文》幣帛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式均節財用,六曰幣帛之式。《註》幣帛,所以贈勞賔客者。

《集韻》財也。《橫渠理窟》幣者,金玉齒革泉布之雜名。《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貢致邦國之用,四曰幣貢。《註》幣貢,玉馬皮帛也。

《內府》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管子·國蓄篇》以珠玉爲上幣,黃金爲中幣,刀布爲下幣。《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爲皮幣,直四十萬。《前漢·武帝紀》有司以幣輕多姦,農傷而末衆,又禁兼幷之塗,故改幣以約之。《註》幣,錢也。更去半兩錢,行五銖錢,皮幣,以撿約姦邪。

《集韻》必袂切,音蔽。義同。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罗】

羅【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魯何切《集韻》《韻會》良何切《正韻》朗何切,音蘿。《說文》以絲罟鳥。古者芒氏初作羅。《爾雅·釋器》鳥罟謂之羅。《註》謂羅絡之。《詩·王風》雉離於羅。《周禮·夏官·羅氏》掌羅烏鳥。

《類篇》帛也。《釋名》羅文,疎羅也。《戰國策》下宮糅羅紈,曳綺縠。

《廣雅》羅,列也。《楚辭·九歌》羅生兮堂下。《註》羅列而生。

國名。《左傳·桓十二年》羅人欲伐之。《註》羅,熊姓國,在宜城縣西山中,後徙。

水名。《史記·屈原傳》遂自投汨羅。《註》汨水在羅,故曰汨羅。

新羅,東夷國名。《唐書·東夷傳》新羅,弁韓苗裔也,居漢樂浪地。

姓。《姓氏急就篇》羅氏,顓頊後,封于羅,今房州也。子孫以爲氏。

羅羅,獸名。《山海經》北海有獸,狀如虎,名曰羅羅。《駢雅》靑虎謂之羅羅。

菴羅,果名。《本草》梨之類,色黃,如鵝梨。

《集韻》鄰知切,音離。義同。

《集韻》郞佐切,音囉。邏或省作羅。巡也。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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