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
礼【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集韻》禮古作礼。註詳十三畫。(禮)〔古文〕礼音蠡。《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釋名》禮,體也。得其事體也。《韻會》孟子言禮之實節文斯二者,蓋因人心之仁義而爲之品秩,使各得其敘之謂禮。
又姓。《左傳》衞大夫禮孔。《徐鉉曰》五禮莫重於祭,故从示。豊者,其器也。
【幣】
幣【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毗祭切,音弊。《說文》幣帛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式均節財用,六曰幣帛之式。《註》幣帛,所以贈勞賔客者。
又《集韻》財也。《橫渠理窟》幣者,金玉齒革泉布之雜名。《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貢致邦國之用,四曰幣貢。《註》幣貢,玉馬皮帛也。
又《內府》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管子·國蓄篇》以珠玉爲上幣,黃金爲中幣,刀布爲下幣。《史記·平準書》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爲皮幣,直四十萬。《前漢·武帝紀》有司以幣輕多姦,農傷而末衆,又禁兼幷之塗,故改幣以約之。《註》幣,錢也。更去半兩錢,行五銖錢,皮幣,以撿約姦邪。
又《集韻》必袂切,音蔽。義同。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罗】
羅【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4画
《廣韻》魯何切《集韻》《韻會》良何切《正韻》朗何切,音蘿。《說文》以絲罟鳥。古者芒氏初作羅。《爾雅·釋器》鳥罟謂之羅。《註》謂羅絡之。《詩·王風》雉離於羅。《周禮·夏官·羅氏》掌羅烏鳥。
又《類篇》帛也。《釋名》羅文,疎羅也。《戰國策》下宮糅羅紈,曳綺縠。
又《廣雅》羅,列也。《楚辭·九歌》羅生兮堂下。《註》羅列而生。
又國名。《左傳·桓十二年》羅人欲伐之。《註》羅,熊姓國,在宜城縣西山中,後徙。
又水名。《史記·屈原傳》遂自投汨羅。《註》汨水在羅,故曰汨羅。
又新羅,東夷國名。《唐書·東夷傳》新羅,弁韓苗裔也,居漢樂浪地。
又姓。《姓氏急就篇》羅氏,顓頊後,封于羅,今房州也。子孫以爲氏。
又羅羅,獸名。《山海經》北海有獸,狀如虎,名曰羅羅。《駢雅》靑虎謂之羅羅。
又菴羅,果名。《本草》梨之類,色黃,如鵝梨。
又《集韻》鄰知切,音離。義同。
又《集韻》郞佐切,音囉。邏或省作羅。巡也。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