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酬价十千

出自:宋代·黄庭坚《贵耳贱目谜》

拼音:[zhēng][chóu][jià,jiè,jie][shí][qiān]

平仄:平平仄平平

驴耳对轩轩,争酬价十千
眈眈两虎视,不值一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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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酬价】1.亦作"酬价"。 2.偿付代价。
【十千】一万。极言其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酬】

酬【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市流切《集韻》時流切,音讐。同醻。《儀禮·鄕飮酒禮》主人實觶酬賔。《註》酬,勸酒也。酬之言周,忠信爲周。

《士冠禮》主人酬賔,束帛儷皮。《註》飮賔客而從之以財貨曰酬。

《集韻》音儔。《易·繫辭》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註》酬酢,猶應對也。徐邈讀。

【价】

价【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古拜切《集韻》《韻會》《正韻》居拜切,音戒。善也。

大也。《詩·大雅》价人維藩。

佋价。與介同。(價)《唐韻》古訝切《集韻》《韻會》《正韻》居迓切,音駕。《說文》物直也。《家語》孔子爲政三月,鬻羔豚者不飾價。《後漢·張讓傳》當差之官者,皆于西園諧價。古借用賈。賈音古,轉去聲,義同。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廣韻》漢複姓。

《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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