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ù][yào,yāo][bīn,bīng][láng,làng][dú,dòu]
平仄:仄平平平平
相思意已深,白纸书难足。字字苦参商,故要槟郎读。分明记得约当归,远至樱桃熟。何事菊花时,犹未回乡曲。
出自:宋代·陈亚《生查子 药名闺情》
拼音:[gù][yào,yāo][bīn,bīng][láng,làng][dú,dòu]
平仄:仄平平平平
相思意已深,白纸书难足。字字苦参商,故要槟郎读。分明记得约当归,远至樱桃熟。何事菊花时,犹未回乡曲。
【故】
故【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暮切,音顧。《說文》使爲之也。《註》徐鍇曰:故使之也。
又《廣韻》事也。《易·繫辭》是故知幽明之故。《疏》故,謂事也。
又《廣韻》舊也。《易·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二曰敬故。《註》不慢舊也。
又《書·大禹謨》。
又《禮·曲禮·疏》故者,承上起下之語。
又《禮·檀弓》非有大故,不宿於外。《註》大故,謂喪憂。
又《前漢·藝文志》魯故二十五卷。《註》師古曰:故者,通其指義也。今流俗毛詩,攺故訓傳爲詁字,失眞。
又《前漢·蘇武傳》前以降及物故,凡隨武還者九人。《註》師古曰:物故,謂死也。言其同於鬼物而故也。
又《荀子·王霸篇》不隆本行,不敬舊法,而好詐故。《註》故,巧也。
又《韻補》叶攻乎切,辜也。《賈誼·弔屈原文》般紛紛其離此尤兮,亦夫子之故也。歷九州而相其君兮,何必懷此都也。○按《史記》故作辜。
又叶果五切。《東方朔·客難》悉力慕之,困於衣食,或失門戸,使蘇秦,張儀與僕生於今之世,曾不得掌故。《說文》从攴作故。故字原从攴作。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槟】
檳【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必鄰切《集韻》《類篇》音賔。㯽榔,木名。《類篇》樹無枝,實從心出。詳榔字註。
【郎】
郞【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正韻》魯當切《集韻》《韻會》盧當切,音廊。《說文》魯亭。《左傳·隱元年》費伯帥師城郞。《註》魯地。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
又夜郞,地名。屬牂牁郡。
又官名。《韻會》秦初置郞中令,其屬官有三署郞。漢官尚書郞。初,三署郞旣選入臺,稱郞中,歲滿,稱侍郞。隋文帝諱中字,惟置侍郞。煬帝置六侍郞,其諸曹直曰郞,除侍字。
又員外郞,亦隋置。
又男子之稱。《唐書·房齡傳》高孝基曰:僕閱人多矣,無如此郞者。
又婦謂夫爲郞。《晉書·列女傳》謝道韞曰:天壤之閒,乃有王郞。
又僕稱主亦曰郞。《唐書·宋璟傳》鄭善果曰:中丞奈何卿五郞。璟曰:君非其家奴,何郞之云。
又《正韻》與廊通。《前漢·東方朔傳》陛下今累郞臺,恐其不高。
又姓。《廣韻》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因氏。
又漢有郞顗。
【读】
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誦書也。《徐鍇曰》讀猶瀆也。若四瀆之引水也。《詩·鄘風》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毛傳》抽也。《鄭箋》抽猶出也。《朱傳》誦言也。《禮·文王世子》冬讀書,典書者詔之。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祝融之樂曰《屬讀》。
又曲名。《唐書·禮樂志》《讀曲》,宋人爲彭城王義康作也。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掌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
又姓,見《姓苑》。
又《集韻》《韻會》大透切,音豆。義同。《周禮·天官·宮正註》鄭司農讀火絕之。《釋文》徐音豆。
又《增韻》句讀,凡經書成文語絕處謂之句。語未絕而點分之以便誦詠,謂之讀。今祕省挍書式:凡句絕,則點於字之旁讀,分則微點於字之中閒。
又《韻會》通作投。《馬融·長笛賦》察度於句投。《註》說文曰:逗,止也。投與逗古字通,音豆。投,句之所止也。○按此則讀與逗通。逗又與投通。
又叶亭歷切,音狄。《蘇轍·醉吟庵詩》詩成付與醉中讀,知有淸溪可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