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è][lì][qiān][wàn,mò][zhàng]
平仄:仄仄平仄仄
仙都鼎湖峰,特立千万丈。
平原远环侍,高岭争揖让。
结庐临绝顶,四海一骋望。
至人骑元气,游戏青冥上。¤
出自:明代·桑悦《感怀诗(四十首。有序)》
【特立】1.谓有坚定的志向和操守。 2.独立;挺立。 3.孤立。
【千万】1.形容数目极多。 2.比喻极其纷繁。 3.犹非常,十分。 4.谓差别极大。 5.指众百姓。 6.犹务必。表示恳切丁宁。 7.决然。 8.谓确确实实。
【万丈】形容很长很高或很深。
【特】
特【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徒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敵得切,音棏。《說文》朴特,牛父也。《玉篇》牡牛也。《書·舜典》格于藝祖,用特。《傳》特,一牛也。《禮·郊特牲註》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又《禮·內則》庶人特豚,士特豕。
又《詩·魏風》胡瞻爾庭有懸特兮。《傳》獸三歲曰特。
又《爾雅·釋獸》豕生,三豵,二師,一特。
又牡馬亦曰特。《廣韻》特,雄也。《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註》三牝一牡。《又》頒馬攻特。《註》攻特,謂騬之。
又《詩·鄘風》髧彼兩髦,實維我特。《傳》特,匹也。
又《小雅》不思舊姻,求爾新特。《傳》新特,外昏也。
又《韻會》挺立曰特。《詩·秦風》維此奄息,百夫之特。《箋》百夫之中最雄俊也。
又《小雅》瞻彼阪田,有菀其特。《箋》菀然茂特之苗。《禮·聘儀》珪璋特達。
又《儒行》特立獨行。
又《禮·服問》輕者包,重者特。《註》特其葛不變之也。
又《周禮·夏官·司士》孤卿特揖。《註》特揖,一一揖之。
又《爾雅·釋水》士特舟。《註》單船。
又《韻會》但也。《史記·秦始皇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
又《廣韻》亦姓。左傳,晉大夫特宮。《玉篇》或作犆。《集韻》或作字註。
【立】
立【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說文》立,住也。《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廣韻》立,行立。《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書·牧誓》立爾矛。《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宋史·喬行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詩·周頌》立我烝民。《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万】
万【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同萬。
又三字姓。西魏有柱國万紐于謹。
又《廣韻》莫北切《集韻》密北切。万俟,複姓。俟音其,今讀木其。北齊特進万俟普。(萬)〔古文〕㸘《唐韻》無販切,音蔓。《說文》蟲也。《埤雅》蜂一名萬。蓋蜂類衆多,動以萬計。
又數名。《易·乾象》萬國咸寧。《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又舞名。《詩·邶風》方將萬舞。《疏》萬者,舞之總名。《大戴禮·夏小正》萬也者,干戚舞也。《韻會》湯武以萬人得天下,故干舞稱萬舞。
又州名。《寰宇記》漢巴東郡,後唐貞觀曰萬州。
又姓。《通志·氏族略》萬氏,孟子門人萬章。
又《韻補》入銑韻。《白居易·寄元九詩》憐君爲謫吏,窮薄家貧褊。三寄衣食資,數盈二十萬。《六書正譌》或省作万,非。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又《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又《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又《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又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又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又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又《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