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éi][huā][réng][yǒu,yòu][yì]
平仄:平平平仄仄
等是寻常月,因添雪更明。
看他同样白,与我一般清。
睡鹤应难认,栖乌亦屡惊。
梅花仍有意,相伴听寒更。
【梅花】1.梅树的花。早春先叶开放,花瓣五片,有粉红﹑白﹑红等颜色。是有名的观赏植物。 2.雪花名色的一种。因形似梅花,故称。 3.指梅花纸帐。 4.《梅花落》的省称。 5.扬州梅花岭的省称。 6.扑克牌的四种花色之一。
【有意】1.有意图;有愿望。 2.有志向。 3.故意。 4.特指男女间有爱恋的情意。
【梅】
梅【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枏也。《爾雅·釋木》梅,枏。《陸璣·條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又《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禮·內則》梅諸。《名物疏》陸璣所釋有條有梅,自是枏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樹可以爲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籩實之乾䕩,似杏實酢者也。
又《爾雅·釋木》時,英梅。《註》雀梅。
又《爾雅·釋木》朹檕梅。《註》狀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又《埤雅》江、湘、兩浙四五月閒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蒸鬱成雨,謂之梅雨。《四時纂要》閩人以立夏後逢庚入梅,芒種後逢壬出梅。
又楊梅,果名。《越郡志》會稽楊梅爲天下之奇。
又梅梅,猶昧昧,居喪之容也。《禮·玉藻》視容瞿瞿梅梅。
又州名,屬廣東。《南宋·地理志》改敬州爲梅州。
又姓。《廣韻》出汝南。漢梅福、梅鋗。
又《集韻》毋罪切,音浼。亦姓也。槑字原从二杲作。
又。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仍】
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如乗切《集韻》《韻會》如蒸切《正韻》如陵切,音艿。因也。《論語》仍舊貫,如之何。《周禮·春官·司几筵》吉事變几,凶事仍几。《註》變几,變更其質,謂有飾也。仍,因也,因其質,謂無飾也。
又重也,頻也。《前漢·王莽傳》吉瑞累仍。
又《谷永傳》饑饉仍臻。
又《淮南子·精神訓》仍仍然知盆瓴之足羞也。《註》仍仍,不得志之貌。
又雲仍。《爾雅·釋親》昆孫之子爲仍孫,仍孫之子爲雲孫。
又國名。《史記·夏本紀》少康娶於有仍氏。
又姓。
又叶人余切,音如。《柳宗元·佩韋賦》冶訐諫於昬朝兮,名崩弛而陷誅。苟縱直而不羈兮,乃變罹而禍仍。◎按《說文》仍,如乗切,原屬日母變宮之字。今《字彙》仍芿艿陾等字皆作時征切,是爲禪母之齒音,其誤甚矣。不可不辨。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意】
意【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於記切《正韻》於戲切,音䔬。志之發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爲情所意念謂之意。《禮運》非意之也。《註》意,心所無慮也。《疏》謂於無形之處,用心思慮也。無慮,卽慮無也。
又與抑通。《徐鍇曰》見之於外曰意。意,猶抑也。舍其言,欲出而抑之。《大戴禮》武王問黃帝,顓頊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見歟。意猶抑。《論語》抑與之歟。《漢石經》作意,抑猶意,古通用也。
又《轉注古音》於宜切,音醫。《前漢·韓信傳》意嗚猝嗟。
又叶乙力切,音億。《秦之罘刻石文》大矣哉。宇縣之中,承順聖意。羣臣頌功,請刻於石,表垂乎常式。
又與臆通。《賈誼·服賦》請對以意。《史記》作臆。《師古曰》叶韻音億。《魏校曰》从心从音。意不可見而象,因言以會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