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
妻【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凄。《說文》妻,與己齊者也。《詩·邶風》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又令妻,令善之妻。《詩·魯頌》令妻壽母。
又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呼妻曰:我不忍令鄕里落他處。《姚寬曰》猶會稽人言家里。
又《梵書·蓮經註》佛有妻,名耶須。
又《集韻》千咨切,恣平聲。義同。
又七計切,音砌。以女嫁人曰妻之。《論語》以其子妻之。一曰妻者,判合也。夫者,天也。故於字夫正而妻偏。
【妾】
妾【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七接切,音踥。接也。得接于君子者也。《禮·曲禮》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前漢·五行志》處妾遇之而孕。《註》處妾,童女也。
又國名。《山海經》雨師妾在其北。《楊愼曰》雨師妾如姮娥織女之類,非。下文元股國在雨師妾北,可證。
又姓。漢妾胥,妾志,見《印藪》。《說文》从䇂从女。䇂音愆。
【素】
素【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取其澤也。《九經字㨾》隷省作素。《小爾雅》縞之麤者曰素。《釋名》素,朴素也。已織則供用,不復加巧飾也。《急就篇註》素謂緝之精白者。《禮·雜記》純以素。《註》素,生帛也。
又《易·履卦》素履往旡咎。《疏》處履之始而用質素。
又《詩·齊風》充耳以素乎而。《傳》素,象瑱。
又《詩·魏風》不素餐兮。《傳》素,空也。
又《禮·檀弓》有哀素之心也。《註》凡物無飾曰素。
又《禮器》或素或靑。《註》素,尙白。
又《左傳·僖二十八年》其衆素飽。《疏》素訓爲直。
又《楚語》夫謀必素。《註》素,猶豫也。
又《博雅》素,本也。
又姓。《姓氏急就篇》後魏有幷州刺史素延。
又《禮·中庸》素隱行怪。《註》素讀爲傃,猶鄕也。○按《朱子·中庸章句》,素,按《漢書》當作索,蓋字之誤也。
又與傃通。《戰國策》竭智能,示情素。《註》素、傃通,誠也。
又與嗉通。《史記·天官書》張素爲㕑,主觴客。《註》索隱曰:素,嗉也。
又《韻補》叶孫租切。《古詩》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餘。○按《說文》,同。
又。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爱】
愛【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同㤅。仁之發也。从心旡聲。
又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
又《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
又《諡法》嗇於賜與曰愛。
又姓。宋刺史愛申。
又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小篆作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