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雄在壳众雏分

出自:宋代·陈杰《伯文觅鸡雏赋送》

拼音:[cí][xióng][zài][ké,qiào][zhòng][chú][fēn,fèn]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

雌雄在壳众雏分,养手当年纪渻君。
饱履雪霜方出距,浅含风雾未成文。
徐行肯与鹜争食,小立还如鹤在群。
待放一噜天下白,秦关下客敢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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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雌雄】1.雌性和雄性:雏鸡的雌雄难以分辨。 2.强弱;胜负:一决雌雄。
【众雏】1.亦作"众鶵"。 2.众多幼小的鸟。 3.借指诸稚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雌】

雌【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䧳《唐韻》七移切《集韻》《韻會》七支切,音姕。《說文》鳥母也。从隹从此。《詩·小雅》誰知烏之雌雄。

《廣韻》牝也。《詩·小雅》以雌以雄。《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素雌註》索隱曰:素雌,猿之雌者。餘詳雄字註。

《集韻》《正韻》千西切,音妻。《集韻》牝也。《莊子·齊物論》猿猵狚以爲雌。

【雄】

雄【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赨《集韻》《韻會》胡弓切,音熊。《說文》鳥父也。《爾雅·釋鳥》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詩·邶風》雄雉于飛,泄泄其羽。

《集韻》牡也。《詩·齊風》雄狐綏綏。○按詩衞風傳云:飛曰雌雄,走曰牝牡。然齊風言雄狐,狐,走類也,亦曰雄。《正字通》云:物各有雌雄,鱗介至蟣蝨皆然,詩傳分屬獸禽,非。

《集韻》一曰武稱。《左傳·襄二十一年》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人物志》草之精秀者爲英,鳥之將羣者爲雄。張良是英,韓信是雄。

州名。《韻會》本涿郡地,周置雄州。

南雄州,百粵地南,漢置雄州,宋加南字。

《廣韻》亦姓。舜友有雄陶。《集韻》亦作。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存也。《論語》父母在。

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昨代切,音載。義同。

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壳】

壳【補遺·丑集】【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字彙補》殻字省文。《馮仲好集序》人之所以有生者,軀壳也。壳字中从一从几。(殼)與㱿同。

【众】

众【補遺·子集】【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眾)〔古文〕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音終。義同。

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雏】

雛【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仕于切《集韻》《韻會》崇芻切,音䅳。《說文》雞子也。从隹从芻。《爾雅·釋鳥》生噣雛。《註》生能自食者。《釋文》雛,仕俱反。《禮·月令》天子乃以雛嘗黍。《釋文》仕于反。《孟子》力不能勝一匹雛。

《禮·內則》不食雛伏乳者。

《莊子·秋水篇》南方有鳥,其名鵷雛。《司馬相如·子虛賦》鵷雛孔鸞。《註》鵷雛,鳳屬也。《集韻》或作鶵。俗作,非。

《集韻》《類篇》從遇切,音聚。《集韻》人名。仲尼弟子顏濁雛。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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