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筵】
筵【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以然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然切,音延。《說文》竹席也。《周禮·春官》司几筵下士二人。《註》筵亦席也。鋪陳曰筵,藉之曰席。筵鋪于下,席鋪于上,所以爲位也。《釋名》筵,衍也。舒而平之,衍衍然也。《詩·小雅》賔之初筵。《箋》筵,席也。《正字通》經筵,王者講讀之處。
【叹】
叹【備考·丑集】【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龍龕》音以。
又《川韻》作又字。(嘆)〔古文〕音炭。《說文》吞歎也。一曰太息也。與歎同。
又《廣韻》《集韻》他干切《正韻》他丹切,音灘。義同。《詩·王風》嘅其嘆矣,遇人之艱難矣。《釋文》嘆,本亦作歎,吐丹反,協韻也。
又《大雅》而無永嘆。《釋文》歎,他安反,字或作嘆。
又叶他絹切,音。《曹植賦》入空室而獨倚,對牀幃而切歎。歎叶上見。
又叶他涓切,音天。《曹大家·東征賦》陟封丘而踐路兮,慕京師而竊嘆。小人性之懷土兮,自書傳而有焉。
【尘】
尘【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字彙補》古文塵字。註詳土部十一畫。(塵)〔古文〕。埃也。《爾雅·釋詁》久也。謂塵垢稽久也。《詩·小雅》無將大車,祗自塵兮。《後漢·班固傳》風伯淸塵。《拾遺記》石虎起樓四十丈,異香爲屑,風起則揚之,名芳塵。《嶺南表異錄》犀角爲簪梳,塵不著髮,名辟塵犀。
又淫視爲遊塵,見《穀梁序疏》。
又明窻塵,丹砂,藥名。《李白·草創大還詩》髣髴明窻塵。
又《梵書·圓覺經》根塵虛妄。《註》根塵,六根之塵,謂眼、耳、鼻、舌、心、意。
又《列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見東海三變爲桑田,今將行復揚塵乎。
又姓,見《統譜》。
又叶直連切,音廛。《班彪·北征賦》忽進路以息節兮,飮予馬兮洹泉。朝露漸予冠蓋兮,衣晻藹而蒙塵。
【埋】
埋【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莫皆切《集韻》《韻會》《正韻》謨皆切,音霾。《釋名》葬不如禮曰埋痗也。趨使痗腐而已。
又藏也。《左傳·昭十三年》埋璧于太室之庭。《後漢·張綱傳》漢安元年,遣八使循行風俗,綱獨埋其車輪于洛陽亭。
又叶呂支切,音離。《左傳·萊人歌》景公死乎,不與埋。三軍之事乎,不與謀。師乎師乎,何黨之乎。《說文》本作薶。俗作埋。《周禮》省作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