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
簪【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兂音㻸。首筓也。《釋名》簪,兓也,連冠于髮也。
又也,因形名之也。
又《廣韻》作含切《集韻》《韻會》《正韻》祖含切,音鐕。義同。
又疾也。《易·豫卦》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疏》簪,疾也。以信待之,則羣朋合聚,而疾來也。
又《前漢·百官表》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裊。《註》師古曰:以組帶馬曰裊。簪裊者,言飾此馬也。
又《集韻》子感切,音昝。《易》朋盍簪。王肅讀。
又徂官切。《易》朋盍簪。李鼎祚曰:簪舊讀作攢。《集韻》或作、篸。
【山】
山【寅集中】【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所閒切《集韻》《韻會》師閒切《正韻》師姦切,起之形。《釋名》山,產也。產萬物者也。《易·說卦》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書·禹貢》奠高山大川。《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江南衡,《周禮》謂之鎮。《鄭註》鎮名山安地德者也。
又《山海經》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今隴西甘肅玉門外,其地也。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則禹貢靑州齊魯之地也。見《讀山海經語》。
又連山,古易名。《周禮·春官》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似山之出內氣也。
又姓。古烈山氏之後。
又公山,複姓。
又《集韻》《韻會》所旃切,音仙《詩·小雅》幽幽南山。叶上干,干音堅。
又《孔子·丘陵歌》喟然迴慮,題彼泰山。鬱確其高,梁甫迴連。○按山在刪韻,古轉聲寒刪先通,則非止叶音矣。
又叶疏臻切,音甡。《班固·東都賦》吐燄生風,欱野歕山。叶下振。《正字通》本部與土阜石三部通者,互見。
【带】
帶【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當蓋切,音㯂。《說文》紳也。男子搫帶,婦人帶絲,象繫佩之形。佩必有巾,故帶从巾。《徐鉉曰》卌,其帶上連屬固結處。《釋名》帶,蔕也。著於衣,如物之繫蔕也。《易·訟卦》或錫之鞶帶。《疏》鞶帶大帶也。《禮·玉藻》凡帶有率,無箴功。《疏》謂其帶旣襌,亦以箴緶緝其側,但繂襵之,無別裨飾之箴功。
又《揚子·方言》厲謂之帶。《註》小爾雅,帶之垂者曰厲。《詩·小雅》垂帶而厲。
又佩也。《禮·月令》帶以弓䪅。
又《揚子·方言》行也。《註》隨人行也。
又蟲名。《莊子·齊物論》螂蛆甘帶。
又書帶,草名。《三齊記》鄭康成山下生草,大如䪥,葉長一尺餘,土人名康成書帶草。
又姓。《賈誼·過秦論》帶佗。
又叶音蒂。《楚辭·九歌》荷衣兮蕙帶,儵而來兮忽而逝。夕宿兮帝鄉,誰須兮雲之際。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虽】
雖【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綏。《說文》似蜥蜴而大。从虫唯聲。
又《玉篇》詞兩設也。《廣韻》助語也。《集韻》不定也。况辭也。《爾雅·釋訓》每有,雖也。《註》詩曰:每有良朋,辭之雖也。《禮·少儀》雖請退可也。《疏》雖,假令也。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
又《玉篇》推也。
又與唯通。《禮記·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註:唯當爲雖。
又《荀子·性恶篇》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楊僦註:唯,讀爲雖。
【绝】
絕【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截。《說文》斷絲。从糸从刀从卪,象不連體絕二絲。《廣韻》絕作絶,非。《博雅》斷也。《玉篇》滅也。《書·甘誓》天用勦絕其命。
又《詩·小雅》終踰絕險。《箋》踰度陷絕之險。
又《禮·月令》振乏絕。《疏》不續曰絕。
又《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七曰絕祭。《註》絕肺以祭,謂之絕祭。
又《爾雅·釋木》正絕流曰亂。《註》直橫流也。《史記·天官書》絕漢抵營室。《註》索隱曰:絕,度也。《荀子·勸學篇》假舟檝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註》絕,過也。
又《屈原·離騷》萎絕其何傷兮。《註》絕,落也。
又《集韻》租悅切,音茁。義同。
又《韻補》叶此芮切。《司馬相如·哀二世賦》以絕叶勢。
【境】
境【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正韻》居影切《集韻》《韻會》舉影切,音景。《說文》疆也。一曰竟也,疆土至此而竟也。《魯語》外臣之言不越境。《史記·諸侯王表》諸侯比境。《註》地相接次也。《前漢·地理志》開地斥境。通作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