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司头与笔俱点

出自:宋代·刘克庄《四和》

拼音:[zhǔ][sī][tóu,tou][yǔ,yù,yú][bǐ][jù][diǎn]

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

谁谓斯文无定价,独怜之子坐虚名。
主司头与笔俱点,宰物心如秤样平。
骏马却还国西域,病鸱堕落屋东坑。
老夫谢绝人间事,亦为诸贤喜且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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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主司】1.主管。 2.主管某项工作的官员或部门。 3.科举的主试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主父,複姓。

《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司】

司【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思。《說文》臣司事於外者。《玉篇》主也。《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高宗肜日》王司敬民。

《周官》欽乃攸司。《禮·曲禮》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典司五衆。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水、司木、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州名。《晉書·地理志》司州,漢司隸校尉所部。魏氏置司州。

《廣韻》姓也。《左傳》鄭有司臣。

《正字通》司徒,司馬,司空,皆複姓。

《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笥。義同。《前漢·敘傳》民具爾瞻,困于二司。《註》師古曰:司,先字反。《王粲·酒賦》酒正膳夫冢宰是司,虔濯器用,敬滌蘊饎。

與伺通。《前漢·高五王傳》魏勃常早掃齊相舍人門外,舍人怪之,以爲物而司之,得勃。

《灌夫傳》太后亦已使司。

《容齋隨筆》司有入聲。如白居易詩:四十著緋軍司馬,男兒官職未蹉跎。一爲州司馬,三見歲重陽。武元衡詩,惟有白鬚張司馬,不言名利尚相從是也。○按司字有平、去二聲。白、武二詩所用,當係去聲讀作入聲者,無據,不可從。

【头】

頭【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投。《說文》首也。《禮·玉藻》頭容直。《釋名》頭,獨也,於體高而獨也。

古者謂一人爲一頭。《春秋元命苞》十紀,其一曰九頭紀,卽人皇氏。人皇兄弟九人故也。

《儀禮·士相見禮》贄,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註》頭,陽也。《疏》執禽者左首。雉以不可生服,故殺之。雖死猶尚左,以從陽也。

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註》豎,小吏,名頭須。

藥名。《本草綱目》百頭,貫衆也。一名鴟頭。《陶弘景曰》葉似大蕨,毛芒似老鴟頭。

《唐韻》《正韻》古音徒。《古詩》東方千餘騎,夫壻居上頭。何用識夫壻,白馬從驪駒。《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上紀開闢,邃古之初。五龍比翼,人皇九頭。

與兜通。《山海經》讙頭國。《註》讙兜,堯臣,有罪投南海而死,帝憐之,使其子居南海而祠之。《博物志》作讙兜國。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笔】

笔【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俱】

俱【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舉朱切《集韻》《韻會》恭于切,音拘。皆也。《孟子》父母俱存。

偕也,具也。《莊子·天運篇》道可載而與之俱也。《史記·孔子世家》孔子適周,魯君與之一乗車,兩馬,一豎子俱。

姓。南凉將軍俱延,唐江州監軍俱文珍。

【点】

點【亥集下】【黑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正韻》多忝切,音玷。《說文》小黑也。

《正韻》點注也。《爾雅·釋器》滅謂之點。《註》以筆滅字爲點。

《玉篇》檢點也。

《廣韻》點畫。

《正韻》更點。

《廣雅》污也。《太史公報任安書》適足以見笑而自點耳。

《集韻》之廉切,音詹。人名。魯有豐點,齊有鮑點。

《集韻》丁賀切,音哆。草葉壞也。《齊民要術》故墟種麻,有點葉夭折之患。

《集韻》都念切,音店。亦汙也。《束皙·白華詩》鮮侔晨葩,莫之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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