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當【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都郞切,黨平聲。《說文》田相値也。从田,尚聲。
又《玉篇》任也。《論語》當仁不讓於師。《晉語》夫幸,非福非德不當雍。《註》當,猶任也。
又《廣韻》敵也。《禮·王制》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傳》學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當。
又直也。《禮·內則》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
又遇也。《左傳·昭七年》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禮·曲禮》當食不歎。
又適可也。《易·履卦》夬履貞厲,位正當也。《左傳·哀元年》逢滑當公而進。《註》當公,不左不右。《禮·學記》當其可之謂時。《史記·禮書》好惡以節,喜怒以當。
又主也。《左傳·襄二十七年》慶封當國。《註》當國,秉政。《儀禮·喪服》童子唯當室緦。《註》當室者爲父,後承家事者爲家主。
又偶也。《前漢·司馬相如傳》及飮,卓氏弄琴文君,竊從戸窺,心說而好之,恐不得當也。《註》師古曰:當謂對偶也。
又抵也。《史記·屈賈傳》以一儀而當漢中地,臣請往如楚。
又《增韻》蔽也。《左傳·昭二十年》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李白·蜀道難》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又斷罪曰當,言使罪法相當也。《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註》當謂處其罪也。《路溫舒緩書》奏當之成。
又《正韻》猶合也。理合如是也。《儀禮·特牲饋食禮》佐食當事,則戸外南面。《註》當事,將有事而未至。《史記·萬石君傳》內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讓曰:內史貴人入閭里,里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註》固當者,反言之,以見其不當如是,責讓之甚也。
又過當。《史記·霍去病傳》斬首捕鹵過當。《註》言不啻相等。
又勾當。《歐陽修·歸田錄》曹彬平江南,詣閣門求見。其榜子云: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
又《職官分紀》奏舉京朝官,知縣資序二人,充本司勾當。
又官名。《前漢·宣帝紀》詔單于毋謁,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註》左右當戸,匈奴官名。
又排當,宋宮中宴飮名。
又州名。《韻會》本羌地,唐置當州,蓋取燒當羌以名之。《後漢·明帝紀》秋九月,燒當羌隴西。
又縣名。《正字通》鳳州兩當縣。《後漢·郡國志》南郡有當陽。
又《劉隆傳》遣隆屯田武當。《註》武當,今均州縣也。
又馬當,武當,山名。
又當康,獸名。《山海經》欽山有獸焉,其狀如豚而有牙,其名曰當康。《註》牙豚也。
又當魱,魚名。《爾雅·釋魚》鯦當魱。《註》海魚也。
又姓。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丁浪切,黨去聲。事理合宜也。《禮·樂記》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韓詩外傳》君子行不貴苟難,惟當之爲貴。
又底也。《韓非子·外儲說》堂谿公見韓昭侯曰:人主漏泄羣臣語,譬猶玉巵之無當。
又《正字通》凡出物質錢,俗謂之當。《後漢·劉虞傳》虞所賚賞,典當胡夷,瓚復抄奪之。《註》當,音丁浪反。
【补】
補【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圃。《說文》完衣也。《急就篇註》修破謂之補。《詩·大雅》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
又助也。《周禮·秋官·小行人》若國札䘮,則令賻補之。
又益也。《前漢·董仲舒傳》凡所爲屑屑,夙興夜寐,務法上古者,又將無補與。
又數也。《韻會》十兆曰經,十經曰垓,十垓曰補。
又邑名。《鄭語》鄢、蔽、補、丹、依、㽥、歷、莘,君之土也。《註》八邑也。
又姓。《通志·氏族略》補氏。《正字通》唐中常侍補眞。㽥字比照考証蔽字條改正。
【谏】
諫【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於君。《白虎通》閒也,因也,更也。是非相閒,革更其行也。《詩·衞風·淇奧序疏》干也。干君之意而告之。《廣雅》正也。《廣韻》諫諍,直言以悟人也。《書·說命》后從諫則聖。《禮·曲禮》爲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隨之。《前漢·賈山傳》工誦箴諫,瞽誦詩諫,公卿比諫,士傳言諫過。《舊唐書·職官志》凡諫有五:一曰諷諫,二曰順諫,三曰規諫,四曰致諫,五曰直諫。
又官名。《周禮·地官》有司諫。《註》諫猶正也,以道正人行。《後漢·百官志註》胡廣曰: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爲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爲諫議大夫。
又鳥名。《說苑·辨物篇》東方有鳥,名諫珂,文身而朱足,憎鳥而愛狐。
又果名。《本草綱目》橄欖,一名諫果,出《農書》。
又姓。《風俗通》漢有治書侍史諫忠。
又《集韻》居顏切,㵎平聲。《類篇》諍也。
又《集韻》郞旰切,音爛。與讕同。
又叶古限切,音。《詩·大雅》王欲玉女,是用大諫。叶上反。
又叶經切,音見。《卻正·釋譏》譬逌人之有采於市閭,游童之吟詠乎疆畔,庶以增廣福祥,輸力規諫。《註》畔音弁。《俗書證誤》从東,非。諌dǒng,多言也。。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缺】
缺【未集中】【缶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苦穴切,音闋。《說文》器破也。《玉篇》虧也,破也。《書·君牙》咸以正罔缺。
又《史記·司馬相如傳》貫列缺之倒景兮。《註》列缺,天閃也。
又《廣雅》缺,去也。《篇海》少也,毀也,玷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傾雪切。義同。
又《集韻》犬橤切,音頍。卷幘也。結項中爲四綴,所以固冠者。《儀禮·士冠禮》緇布冠缺項。《註》缺,讀如有頍者弁之頍。
又《集韻》窺絹切,音決。《佩觿》干祿字書以缺字从垂旁,其不典有如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