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ēng][guāng][pú][wěi][cóng]
平仄:平平平仄平
杨君清渭水,自流浊泾中。
今年贫到骨,豪气似元龙。
男儿生世间,笔端吐白虹。
何事与秋萤,争光蒲苇丛。
出自:宋代·黄庭坚《次韵杨明叔见饯十首》
【争光】1.与之比试光辉。 2.泛指比试高下。 3.争着承受光明。 4.竞相显出光彩。 5.争取荣誉。
【蒲苇】蒲草与芦苇。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蒲】
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薄胡切。水草,可以爲席。《禮·玉藻》連用湯履蒲席。《釋名》蒲,草也。《周禮·天官·醢人》深蒲。《詩·大雅》維筍及蒲。《後漢·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
又《詩·王風》揚之水,不流束蒲。《陸璣疏》蒲柳有兩種,皮正靑者曰小楊,其一種皮紅者曰大楊。
又《周禮·春官》男執蒲璧。《註》或以蒲爲瑑飾。
又《禮·明堂位》周以蒲勺。《註》蒲謂合蒲,當刻勺爲蒲頭,其口微開如蒲草。
又《釋名》草圓屋曰蒲。蒲,敷也。
又人名。《華陽國志》望帝更名蒲。《高士傳》蒲衣,舜時賢人。《淮南子·人閒訓》蒲且子之巧,亦弗能加也。
又地名。《春秋·桓三年》齊侯、衞侯胥命于蒲。
又水名。《水經注》河水又南,合蒲水。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有蒲山。
又臺名。《述異記》東海上有蒲臺,秦王至此縈蒲繫馬。
又姓。《十六國春秋》符洪家生蒲五丈長,時人異之,謂之蒲家。
又《韻會》通蒱。《馬融·樗蒲賦》道德旣備,好此樗蒲。
又通匍。《左傳·昭十三年》懷錦、奉壺、飮冰,以蒲伏焉。
又《類篇》傍各切。與薄通,蒲姑,地名。《竹書紀年》太戊城蒲姑。
又去聲,蒲萄,果名。《芥隱筆記》樂天詩:羌管吹楊柳,燕姬酌蒲萄。
又叶頗五切,音浦。《韻補》《周禮·職方氏》其澤藪曰弦蒲,鄭氏讀上聲,《詩》不流束蒲,叶下戍許。
【苇】
葦【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玉篇》禹鬼切《集韻》羽鬼切,音偉。《說文》大葭也。《詩·衞風》一葦杭之。《風俗通》除夕飾桃人,垂葦交,畫虎于門。《後漢·袁閎傳》爲沛相,乗葦車。
又山名。《水經注》江水浦東有葦山。
又《類篇》于非切,音闈。《爾雅·釋草》葦,芀。謝嶠讀作平聲。
又《篇海》于貴切,音胃。《莊子·列禦》緯蕭而食。亦作葦。
【丛】
叢【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正韻》徂紅切《集韻》《韻會》徂聰切,族平聲。《說文》聚也。从丵从取。《書·無逸》是叢于厥身。
又姓。南北朝滁州刺史叢鐇。
又臺名。在邯鄲。
又《集韻》或作樷。《前漢·東方朔傳》樷珍怪。
又作藂。《前漢·息夫躬傳》藂棘棧棧。《註》詩葛覃註:灌木曰藂。
又《韻補》叶徂黃切,音牀。《韓愈·此日足可惜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逢音房。《韻會》後人誤作菆,或作蕞,二字皆非。毛氏曰:丵,上从四直,兩長兩短。从丱,非。丵原刻下从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