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蒲苇丛

出自:宋代·黄庭坚《次韵杨明叔见饯十首》

拼音:[zhēng][guāng][pú][wěi][cóng]

平仄:平平平仄平

杨君清渭水,自流浊泾中。
今年贫到骨,豪气似元龙。
男儿生世间,笔端吐白虹。
何事与秋萤,争光蒲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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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争光】1.与之比试光辉。 2.泛指比试高下。 3.争着承受光明。 4.竞相显出光彩。 5.争取荣誉。
【蒲苇】蒲草与芦苇。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蒲】

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薄胡切。水草,可以爲席。《禮·玉藻》連用湯履蒲席。《釋名》蒲,草也。《周禮·天官·醢人》深蒲。《詩·大雅》維筍及蒲。《後漢·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

《詩·王風》揚之水,不流束蒲。《陸璣疏》蒲柳有兩種,皮正靑者曰小楊,其一種皮紅者曰大楊。

《周禮·春官》男執蒲璧。《註》或以蒲爲瑑飾。

《禮·明堂位》周以蒲勺。《註》蒲謂合蒲,當刻勺爲蒲頭,其口微開如蒲草。

《釋名》草圓屋曰蒲。蒲,敷也。

人名。《華陽國志》望帝更名蒲。《高士傳》蒲衣,舜時賢人。《淮南子·人閒訓》蒲且子之巧,亦弗能加也。

地名。《春秋·桓三年》齊侯、衞侯胥命于蒲。

水名。《水經注》河水又南,合蒲水。

山名。《史記·封禪書》有蒲山。

臺名。《述異記》東海上有蒲臺,秦王至此縈蒲繫馬。

姓。《十六國春秋》符洪家生蒲五丈長,時人異之,謂之蒲家。

《韻會》通蒱。《馬融·樗蒲賦》道德旣備,好此樗蒲。

通匍。《左傳·昭十三年》懷錦、奉壺、飮冰,以蒲伏焉。

《類篇》傍各切。與薄通,蒲姑,地名。《竹書紀年》太戊城蒲姑。

去聲,蒲萄,果名。《芥隱筆記》樂天詩:羌管吹楊柳,燕姬酌蒲萄。

叶頗五切,音浦。《韻補》《周禮·職方氏》其澤藪曰弦蒲,鄭氏讀上聲,《詩》不流束蒲,叶下戍許。

【苇】

葦【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玉篇》禹鬼切《集韻》羽鬼切,音偉。《說文》大葭也。《詩·衞風》一葦杭之。《風俗通》除夕飾桃人,垂葦交,畫虎于門。《後漢·袁閎傳》爲沛相,乗葦車。

山名。《水經注》江水浦東有葦山。

《類篇》于非切,音闈。《爾雅·釋草》葦,芀。謝嶠讀作平聲。

《篇海》于貴切,音胃。《莊子·列禦》緯蕭而食。亦作葦。

【丛】

叢【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正韻》徂紅切《集韻》《韻會》徂聰切,族平聲。《說文》聚也。从丵从取。《書·無逸》是叢于厥身。

姓。南北朝滁州刺史叢鐇。

臺名。在邯鄲。

《集韻》或作樷。《前漢·東方朔傳》樷珍怪。

作藂。《前漢·息夫躬傳》藂棘棧棧。《註》詩葛覃註:灌木曰藂。

《韻補》叶徂黃切,音牀。《韓愈·此日足可惜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逢音房。《韻會》後人誤作菆,或作蕞,二字皆非。毛氏曰:丵,上从四直,兩長兩短。从丱,非。丵原刻下从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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