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ān,jiàn][yú][kè][chéng]
平仄:平平仄平
合祀丘泽,登侑祖宗。
顾諟惟粗,灵承惟恭。
有岩皇备,有庄帝容。
监于克诚,肃肃雍雍。
出自:宋代·学士院《宁宗郊祀二十九首》
【监】
監【午集中】【皿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減平聲。《說文》臨下也。《徐曰》安居以臨下,監之也。《揚子·方言》察也。《廣韻》領也。《詩·小雅》何用不監。《箋》女何用爲職,不監察之。《禮·王制》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監於方伯之國。《註》使佐方伯,領諸侯,監臨而督察之也。上監去聲,下監平聲。《周禮·天官·大宰之職》邦國立其監。《註》謂公侯伯子男,各監一國。《莊子·天運篇》監臨下土,天下戴之,此謂上皇。
又《韻府》攝也。《左傳·閔二年》君行則守,守曰監國。
又《韻會小補》觀也。《魯語》長監于世。
又監寐,猶寤寐也。《後漢·桓帝紀》監寐寤嘆。《註》言雖寢而不寐也。
又雲氣臨日也。《周禮·春官》眂祲掌十煇之灋,四曰監。《疏》謂有赤雲氣在日旁,如冠珥。珥,卽耳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歲隂在寅,歲星居丑,正月晨出東方,名曰監德。
又《唐韻》格懺切《集韻》《韻會》居懺切《正韻》古陷切,減去聲。義同。
又《爾雅·釋詁》視也。《書·太甲》天監厥德,用集大命。《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又官名。《史記·五帝紀》黃帝置左右監。
又《唐書·百官志》官寺之別曰寺,曰監。
又《韻會》牧苑及鹽鐵官所治皆曰監。
又宦寺亦曰監。《史記·秦本紀》衞鞅因景監求見孝公。《註》監,奄人也。
又姓。《風俗通》衞康叔爲連屬之監,其後氏焉。《史記·田齊世家》監止爲齊公相。《註》監,一作闞。
又《韻會》通作鑑鍳。《書·酒誥》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班倢伃·自傷賦》女圖以鏡監。
又監監,如金之監而明察也。《靈樞經》陽明之上監監然。
又《集韻》苦濫切,音闞。地名,在東平郡。《史記·封禪書》蚩尤在東平陸監鄉,齊之西境也。《註》監,音闞。
又《前漢·韋孟諫詩》我王如何,曾不斯覽。黃髮不近,胡不時監。監叶覽,覽音濫。
又叶古嫌切,音蒹。《韓愈·子產頌》在周之興,養老乞言。及其已衰,謗者使監。《六書正譌》从臨省聲,兼意。从血者,與與監皆从血,會意。
【于】
于【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音迂。《爾雅·釋詁》于,曰也。
又往也。《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詩·小雅》王于出征。
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註》于,猶爲也。宜之見爲大矣。
又《聘禮》賄在聘于賄。《註》于讀曰爲。言當視賓之禮,而爲之財也。
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于解悲愁之辭。
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
又于于,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于于。
又鐘兩口之閒曰于。《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爲鐘,兩欒謂之銑,銑閒謂之于。
又《前漢·元后傳》衣絳緣諸于。《註》大掖衣也。
又《唐書·元德秀傳》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以聲樂集,德秀惟樂工十人,聮袂歌于蔿于。
又草名。《爾雅·釋草》茜,蔓于。《註》生水中。一名軒于。《司馬相如·子虛賦》菴閭軒于。
又木名。《爾雅·釋木》棧木,于木。《註》僵木也。江東呼木觡。
又淳于,縣名。今密州安丘縣,古淳于國。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以國爲氏,後因去邑爲于。
又淳于,宣于,鮮于,多于,于,皆複姓。
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見《魏書·官氏志》。
又助語辭。《詩·召南》于沼于沚。《朱傳》于,於也。《周易》《毛詩》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又《集韻》邕俱切,音紆。廣大貌。《禮·檀弓》邾婁考公之喪,徐君使容居來弔含。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
又《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聞之曰:爲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爲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與迂通。
又《正韻》休居切,與吁通。歎辭。《詩·周南》于嗟麟兮。
【克】
克【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刻。《說文》肩也。《徐曰》肩,任也。任者,又負荷之名也。能勝此物謂之克也。《易·大有》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
又《玉篇》勝也。《書·洪範》沉潛剛克高明柔克。
又《爾雅·釋言》克,能也。《書·康誥》克明峻德。
又《揚子·法言》勝己之私謂之克。《論語》克已復禮爲仁。
又《春秋·隱元年》鄭伯克段于鄢。《公羊傳》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左傳·莊十一年》得儁曰克。
又忌刻。《韻會》勝心也。《左傳·僖九年》不忌不克。《集韻》通作剋。
【诚】
誠【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氏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說文》信也。《廣雅》敬也。《增韻》純也,無僞也,眞實也。《易·乾卦》閑邪存其誠。《疏》言防閑邪惡,當自存其誠實也。《書·太甲》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傳》言鬼神不係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眞德秀曰》唐虞時未有誠字,《舜典》允塞卽誠之義。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禮·樂記》著誠去僞,禮之經也。《中庸》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註》誠者,眞實無妄之謂。
又《玉篇》審也。《禮·經解》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註》誠,猶審也。或作成。
又郡名。《唐書·地理志》悉州歸誠郡。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思誠州。
又叶羊切,音嘗。《韓愈·歐陽生哀辭》哭泣無益兮,抑哀自彊。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