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碑】
碑【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彼爲切《集韻》《韻會》班麋切《正韻》逋眉切,於碑外。燕禮聘禮皆云:賔自碑內聽命。
又士昏禮,賔入廟門鄕飲酒,賔入庠門鄕射,賔入序門,皆有當碑揖,則諸侯大夫士之宮皆有碑。鄭氏曰:宮必有碑,所以識日影,引隂陽。凡碑引物者,宗廟則麗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宮廟以石,窆用木。
又《檀弓》公室視豐碑。《註》豐碑,斲大木爲之,形如石碑,於椁前後四角樹之,穿中於閒爲鹿盧,下棺以繂繞。
又《釋名》碑,被也。本王莽時所設也,施其轆轤,以繩被其上,以引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書其上,後人因焉,無故建於道陌之頭,顯見之處,名其文就謂之碑也。
又《徐鉉曰》古宗廟立碑,以繫牲耳。後人因於其上紀功德。
又劉熙言,葬時所設者,蓋今神道碑也。
又《初學記》碑,以悲往事也。今宮室廟屋墓隧之碣,鐫文於石皆曰碑。
【矹】
矹【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五忽切,音兀。硉矹,石崖不穩貌。《郭璞·江賦》巨石硉矹以前却。《註》硉矹,沙石隨水貌。
又與兀通。《杜甫詩》骨骼硉兀如堵牆。《柳宗元集》乘水潦之波,以入於河而流焉,盪突硉兀。
【硉】
硉【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集韻》勒沒切《韻會》《正韻》盧沒切,。
又礌也。《枚乗·七發》上擊下硉。
【许】
許【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又《博雅》進也。《詩·大雅》昭兹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旣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爲進也。
又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又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又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又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爲許州。
又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爲氏。
又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註》鄦同許,許靈公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註》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又《類篇》滸,一作許。
【昌】
昌【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尺良切《集韻》《韻會》蚩良切《正韻》齒良切,音倡。《說文》美言也。《爾雅·釋詁》昌,當也。《書·大禹謨》禹拜昌言曰。《傳》昌,當也。
又《博雅》盛也。《書·仲虺之誥》邦乃其昌。《傳》國乃昌盛。
又《詩·鄭風》子之昌兮。《傳》昌,盛壯貌。
又《詩·齊風》猗嗟昌兮。《箋》昌,狡好貌。
又《說文》一曰日光也。詩曰:東方昌矣。○按《詩·齊風·雞鳴》作東方明矣,朝旣昌矣。與《說文》所引不同。
又物也。《莊子·在宥篇》今夫百昌,皆生於土而反於土。《註》司馬云:百昌猶百物也。
又《儀禮·公食大夫禮》昌本。《註》昌,蒲。本,菹也。
又《史記·天官書》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註》文者,精所聚。昌者,揚天紀,輔拂居,以成天象。
又《集韻》尺亮切,音唱。倡,或作昌。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