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光鸿常举案

出自:明代·林娙《重九生日》

拼音:[bù,fǒu][xǔ,hǔ][guāng][hóng][cháng][jǔ][àn]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

西风入户起长嗟,岁岁重阳不在家。
不许光鸿常举案,何须悬帨向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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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许】1.不允许。 2.不赞许,不佩服。 3.不能。用于反问句,强调其否定性。
【举案】见"举案"。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许】

許【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博雅》進也。《詩·大雅》昭兹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旣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爲進也。

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爲許州。

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爲氏。

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註》鄦同許,許靈公也。

《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註》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類篇》滸,一作許。

【光】

光【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炗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

《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

諡法,能紹前業曰光。

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

《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䊯。

【鸿】

鴻【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䲨《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鴻,鵠也。《玉篇》鴻,鴈也。詩傳云:大曰鴻,小曰鴈。《陸璣疏》鴻羽毛光澤純白,似鶴而大,長頸,肉美如鷹。

有小鴻如鳧,色白,今人直謂之鴻。《易·漸卦》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爲儀。

旗名。《禮·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鄭註》鴻取飛有行列也。

通作洪,大也。《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楚辭·天問》不任汨鴻,何以尙之。《註》鴻,大水也。

傭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爲筍簴,小首而長,摶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爲筍。《註》鴻,傭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橈之,以眡其鴻殺之稱也。《疏》釋云:鴻卽上文强是也。殺,卽上文弱是也。

地名。《左傳·昭二十一年》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註》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

鴻溝。《史記·蘇秦傳》大王之地,南有鴻溝。《註》在滎陽。

蟲名。蜚鴻。《史記·周本紀》蜚鴻滿野。《註》蠛蠓也。

姓。衞大夫鴻騮魋,見《左傳》。鴻安丘,見《後漢書》。

人名。大鴻,堯臣名。梁鴻,漢人。

《廣韻》《韻會》胡孔切《集韻》戸孔切,音汞。與澒同。《揚雄·羽獵賦》鴻絧緁獵。《師古註》鴻絧,直馳貌。

鴻濛,元氣也。《淮南子·俶眞訓》以鴻濛爲景柱。《註》東方之野日所出。

《集韻》《類篇》虎孔切,音嗊。義同。

《集韻》胡貢切,音。鴻洞,深遠。一曰相連次貌。

《字彙》古送切,音貢。《淮南子·精神訓》澒濛鴻洞。《註》鴻,讀如子贛之贛。

叶胡光切,音黃。《呂氏春秋》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常】

常【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

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水名。《史記·夏本紀》常衞旣從。《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書·禹貢》作恆。

旂名。《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又》王建大常。《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常服。《詩·小雅》載是常服。《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廣韻》倍尋曰常。

車戟名。《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木名。《爾雅·釋木》常棣。《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姓。《廣韻》出河內。《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與裳同。《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举】

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

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觴白眼望靑天。

《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立也。

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

《雜記》過而,猶言也。

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

《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之於君,以爲大夫土也。

《儒行》懷忠信以待,力行以待取。

皆也。《左傳·哀六年》君書其數。

合也。《史記·刺客傳》韓門扣頭,以向空坐。

行也。《周禮·地官·師氏》凡祭祀賔客,會同喪紀,軍旅王,猶行也。

起也。《晉語》王,興起之王。

《詩·大雅》靡神不,猶宗也。

《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

《儀禮·特牲饋食禮》嗣,猶飮也。

《周禮·地官·司門》凡財物,犯禁者之,沒入官。

《司關》凡貨不出于關者,其貨。《註》從私道出避稅者,則沒其財。

鳥飛也。《論語》色斯。

《儀禮·特牲饋食禮》乃食食。

唐人舉止端麗曰江南子。

《小爾雅》二十四銖曰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三兩。

姓。出《姓苑》。

木名。《山海經》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如,櫸柳,大者連抱數仞。

獸名。《山海經》崇吾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禺而文,臂豹虎而善投,名曰父也。

地名。《春秋·定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楚地。

山名。《山海經》讙之山。

《集韻》《韻會》《正韻》。《註》叶去聲。

《集韻》羊諸切,音余。對舉也。

【案】

案【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著書起義亦曰案。

《集韻》一曰木名。

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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