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獭方喧乌贼知

出自:明代·朱谋㬜《甲寅春日江村即事三十首(录十二首)》

拼音:[shuǐ][tǎ][fāng][xuān][wū][zéi][zhī,zhì]

平仄:仄仄平平平平平

隐囊纱帽燕居时,草阁疏帘对曲池。
松待晴云梳短发,梅经冻雨折高枝。
沙禽自濯凫翁没,水獭方喧乌贼知
落日郊原看野色,绿波春浦怨江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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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水獭】哺乳纲,鼬科。半水栖兽类。体型细长。眼小,嘴角有硬须。四肢粗短,趾间有蹼。毛棕色,短而密,有光泽。生活在水边,主要吃鱼,也食蛙、蟹和水鸟。毛皮名贵,驯养后能用来捕鱼。
【乌贼】又称“墨鱼”。软体动物,头足纲。贝壳已退化成内壳,能贮存空气,使身体沉浮和平衡。有10条腕足,上有很多吸盘。体内有墨囊,遇敌即放出墨汁而逃。肉味鲜美,为中国四大海产之一。
【贼知】谓出鬼主意。知,"智"的古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獭】

獺【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達切,音闥。《說文》如小狗,水居,食魚。《玉篇》獺如猫。《禮·王制》獺祭魚,然后虞人入澤梁。《孟子》爲淵毆魚者,獺也。《埤雅》獺獸,西方白虎之屬,似狐而小,靑黑色,膚如伏翼,取鯉於水裔,四方陳之,進而弗食,世謂之祭魚。舊說,蟾肪合玉,獺膽分巵。

曰:熊食鹽而死,獺飮酒而斃。淮南子曰:獺穴知水之高下,猨鳴而獺之,故束晳發蒙記曰:猨以獺爲婦。

《正字通》山獺出廣之宜州嵠峒,性淫。山中有此,牝獸皆去。范成大虞衡志曰:山獺,土人呼爲插翹,聞山中婦人氣,必躍來相抱。無偶,則抱木枯死。

海獺,生海中,似獺而大毛,著水不濡。李時珍曰:今人取其皮爲風領,亞於貂。

蘇頌云:諸畜肝葉皆有定數,獨獺肝一月一葉。十二月十二葉。其閒又有退葉,用之須見形,乃可驗,不爾,多僞也。

《廣韻》他轄切《集韻》《韻會》《正韻》狄轄切,音呾。義同。《集韻》或作㺚。

【方】

方【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船也。

《易·坤卦》六二直方大。《註》地體安靜,是其方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圜者中規,方者中矩。《淮南子·天文訓》天道曰圓,地道曰方。方者主幽,圓者主明。

《易·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疏》省視萬方。《詩·大雅》監觀四方。《周禮·天官·冢宰》辨方正位。《註》別四方。《釋文》視日景,以別東西南北四方,使有分別也。《禮·內則》敎之數與方名。《註》方名,如東西也。

《易·未濟》君子以愼辨物居方。《疏》各居其方,皆得安其所。《詩·大雅》萬邦之方,下民之王。《箋》方,猶嚮也。《疏》諸言方者,皆謂居在他所,人嚮望之,故云:方,猶嚮也。

道也。《易·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註》方,猶道也。《禮·樂記》樂行而民鄕方。《註》方,猶道也。

《易·復卦》后不省方。《註》方,猶事。《疏》不省視其方事也。

術也,法也。《易·繫辭》方以類聚。《疏》方謂法術性行。《左傳·昭二十九年》官修其方。《註》方,法術。

放也。《書·堯典》方命圯族。《釋文》方,放也。

有之也。《詩·召南》維鵲有巢,維鳩方之。《傳》方,有之也。

今也。《詩·秦風》方何爲期。《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莊子·天地篇》方且本身而異形。《註》凡言方且者,言方將有所爲也。

穀始生未實也。《詩·小雅》旣方旣皁。《箋》方,房也。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

倂也。《儀禮·鄕射禮》不方足。《註》方,猶倂也。

旁出也。《儀禮·大射禮》左右曰方。《註》方,旁出也。

板也。《儀禮·聘禮》不及百名,書於方。《註》方,板也。《禮·中庸》布在方策。《註》方,板也。策,也。

常也。《禮·檀弓》左右就養無方。《註》方,猶常也。

文也。《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註》方,猶文章也。

義之宜也。《左傳·隱三年》臣聞愛子,敎之以義方。

《閔二年》授方任能。《註》方百事之宜也。

比方也。《論語》子貢方人。《何晏註》比方人也。

《博雅》方,大也,正也。

祭名。《詩·小雅》以社以方。《傳》迎四方氣於郊也。

地名。《詩·小雅》侵鎬及方。《註》鎬,方,皆北方地名。

姓。《詩·小雅》方叔涖止。《傳》方叔,卿士也。

官名。《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土方氏,懷方氏,合方氏,訓方氏,形方氏。《前漢·朱雲傳註》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

醫方。《史記·扁鵲傳》乃悉取其禁方書,盡與扁鵲。《前漢·郊祀志》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註》侯家人主方藥也。

《廣韻》《集韻》符方切,音房。方與,縣名。《前漢·高帝紀》沛公攻胡陵方與。《註》音房預,屬山陽郡。

《集韻》蒲光切,音旁。彷或作方。《前漢·揚雄傳》方皇於西淸。《註》方皇,猶彷徨也。

文紡切。蝄或作方。《周禮·夏官·方相氏》敺方良。《註》方良,罔兩也。木石之怪夔罔兩。《張衡·東京賦》腦方良。《註》方良,草澤之神也。○按《說文》作蝄蜽。

《集韻》甫兩切,音倣。效也。

《韻補》叶膚容切《道藏·左夫人歌》騰躍雲景轅,浮觀霞上空。霄軿縱橫舞,紫蓋記靈方。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乌】

烏【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污。《說文》孝鳥也。象形。《埤雅》林罕以爲全象鳥形,但不注其目睛。烏體全黑,遠而不分別其睛也。《詩·邶風》莫黑匪烏。《小爾雅》純黑而反哺者謂之烏。

《前漢·眭弘傳》石立,後有白烏數千,下集其旁。

《爾雅·釋鳥》燕白脰烏。《註》小爾雅云:白項而羣飛者,謂之燕烏。《又》鸀山烏。

《周禮·夏官·羅氏》掌羅烏鳥。《註》烏謂居,鵲之屬。

《小爾雅》去隂就陽者,謂之陽烏,鴻雁是也。

《韻會》日中有三足烏。

《說文》孔子曰:烏,呼也,取其助气故以爲烏呼。《註》徐鉉曰:俗作嗚,非是。《埤雅》烏又爲歎詞者,烏見異則噪,故以爲烏霍。烏霍,歎所異也。

《玉篇》語辭也。

《廣韻》安也。《正韻》何也。《史記·司馬相如傳》烏有先生者,烏有此事也。《註》徐廣曰:烏,一作惡。

《史記·天官書》聚一十五星,蔚然曰郞位。《註》索隱曰:蔚然,漢書作哀烏,星之狀貌。《正字通》星經作依烏,後人因謂郞官爲依烏府。

《韻會》黑色曰烏。《史記·匈奴傳》北方盡烏驪馬。《五代史·梁符彥卿傳》太祖賜以所乗愛馬一丈烏。

《前漢·楊惲傳》仰天拊缶而呼烏烏。《註》師古曰:烏烏秦聲。關中舊有此曲,亦作嗚。《史記·李斯傳》歌呼嗚嗚。

縣名。烏氏,因水而名。《前漢·地理志》安定郡烏氏。《註》烏水出西北入河。氏音支。

烏程,烏傷,屬會稽郡。

烏孫,烏桓,皆西域國名。

《廣韻》姓也。齊大夫烏枚鳴。見《左傳》。

赤烏,殿名。《左思·吳都賦》飾赤烏之暐曄。

《集韻》《類篇》於加切,音鴉。《前漢·西域傳》烏秅國。《註》師古曰:烏,一加反。秅,直加反。

《漢鼓吹曲》朱鷺魚以烏路訾邪,鷺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將以問誅者。下叶音鰕,者叶音遮。

《集韻》《類篇》於諫切,音晏。《前漢·西域傳》烏秅國。《註》鄭氏曰:烏秅音鷃拏。師古曰:急言之聲,如鷃拏耳。非正音也。

《韻會》古文借作顧字。見義雲章。亦轉聲也。

【贼】

賊【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昨則切《集韻》《韻會》疾則切,賊姦宄。《傳》殺人曰賊。

《詩·大雅》不僭不賊。《傳》不殘賊。

《左傳·僖九年》不僭不賊。《註》賊,傷害也。

《周禮·夏官·大司馬》賊賢害民,則伐之。《疏》賊虐。

害苗之蟲。《詩·小雅》去其螟螣,及其蟊賊。《傳》食節曰賊。《陸璣疏》賊似桃李中蠹蟲,赤頭身長而細耳。

【知】

知【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

《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註》匹也。

《廣韻》欲也。《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猶記憶也。《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猶主也。《易·繫辭》乾知大始。《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黃帝素問》二刺則知。《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藥名。《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地名。《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集韻》《韻會》知義切。《正韻》知意切。與智同。《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姓。《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諡法》官人應實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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