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民适自欺

出自:宋代·胡仲弓《感古十首》

拼音:[wǎng][mín][shì,kuò][zì][qī]

平仄:仄平仄仄平

商君金徙木,赵高鹿为马。
徒欲取民信,疑心随解瓦。
罔民适自欺,何以刑天下。
四维已灭亡,命脉存已寡。
焚书火咸阳,斯言信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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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罔民】欺骗陷害百姓。《孟子.梁惠王上》:"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赵岐注:"是由张罗罔以罔民者也。"《汉书.刑法志》:"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明刘基《玉兔泉铭序》:"夫桧之罔民设诈,岂下于高莽哉!"清顾炎武《日知录.钱法之变》:"然今日行之,不免更为罔民之事。"一说,犹无民。
【自欺】自己欺骗自己。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罔】

罔【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說文》网,或从亡。《易·繫辭》結繩而爲罔罟,以佃以漁。《釋文》取獸曰罔,取魚曰罟。○按今文易作網。

羅也。《易·大壯》君子用罔。《註》君子用之,以爲羅已者也。《詩·大雅》天之降罔。《傳》天下羅罔,以取有罪。

《爾雅·釋言》罔,無也。《易·晉卦》貞吉罔孚。《書·湯誓》罔有攸赦。

《論語》罔之生也,幸而免。《何晏註》誣罔。《朱註》不直也。《前漢·揚雄傳》不可姦罔。《註》誣也。

《楚辭·九歌》罔薛荔兮爲帷。《註》結也。

《楚辭·九章》罔芒芒之無紀。《註》又欲罔然芒芒,與衆同志,則無以立紀綱,垂號諡也。

《莊子·齊物論》罔兩問景曰。《註》罔兩,景外之微隂也。

同魍。《孔叢子》土木之怪夔罔兩。

《集韻》武方切,音亡。汪罔氏,長狄之君。

【民】

民【辰集下】【氏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見《山海經》。

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姓,見《姓苑》。

叶鄰知切,音離。《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叶彌延切,音眠。《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适】

適【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

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甫爾之辭。《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廣韻》善也。《韻會》貢得其人曰適。《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玉篇》女子出嫁也。

《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音的。與嫡同。《詩·大雅》天位殷適。《註》殷適,殷之嫡嗣也。《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適士,上士也。《禮·祭法》適士二廟。

適室,正寢也。《禮·檀弓》哭之適室。

《韻會》主也,專也。《論語》無適也。《詩·衞風》誰適爲容。

《小雅》誰適與謀。

《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與敵同。《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詩·商頌》勿予禍適。

《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叶式吏切,音世。《揚子·太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叶式列切,音設。《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叶施灼切,音爍。《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玉篇》率也。

《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欺】

欺【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去其切《集韻》《韻會》丘其切,音僛。《說文》詐欺也。《新書·道術篇》仁義修立謂之任,反任爲欺。《論語》吾誰欺。《史記·循吏傳》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西門豹治鄴,民不敢欺。

自昧其心曰欺。《大學》毋自欺也。《蘇洵曰》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爲自欺。《呂祖謙論鄭莊公殺叔段曰》將欲欺人,必先欺心。

欺,㨆也。《揚子·方言》晉、魏、河內之北謂㨆曰殘,楚謂之貪,南楚江、湘之閒謂之欺。《郭註》言欺㨆難厭也。今關西人呼打爲㨆,音廩,或洛感反。

詆欺,漢法名。漢有誹謗詆欺法,至哀帝始除之。

謾也,陵也。《李翊·俗呼小錄》見陵於人爲欺負。

欺與瞲同。《集韻》或作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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