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为麋

出自:明代·黄佐《远如期一章十句》

拼音:[rén][yǐ][wéi,wèi][mí]

平仄:平仄平平

远如期,驾马以出门,咫步不可知。
林有虺,水有蜮,短狐封狼肉,人以为麋,万里吁可悲。
有杕之杜乔其枝,皇人寿穀今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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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以为】1.认为。 2.作为,用作。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5.犹已为,已是。以,通"已"。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姓。明人傑。

左人,聞人,俱複姓。

《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麋】

麋【亥集下】【鹿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武悲切《集韻》《韻會》旻悲切《正韻》忙皮切,麋。《註》麋,似水牛。《爾雅·釋獸》麋牡麔,牝麎,其子䴠,其跡纏,絕有力狄。《疏》此釋麋之種類也。《周禮·天官·獸人》冬獻狼,夏獻麋。《註》狼膏聚,麋膏散,聚則温,散則涼。

犫麋,醜人也。《左思·魏都賦》犫麋之與子都。

水草之交曰麋。《詩·小雅》居河之麋。《左傳·僖二十八年》楚子玉自爲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巳曰:畀余,余賜汝孟諸之麋。《註》麋,湄也。

姓。蜀將東海麋竺。見《蜀志》。

與眉同。《荀子·非相篇》伊尹之狀,面無鬚麋。

與蘪通。《楚辭·九歌》秋蘭兮麋蕪。《註》麋蕪,芎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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