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又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又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又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又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爱】
愛【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同㤅。仁之發也。从心旡聲。
又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
又《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
又《諡法》嗇於賜與曰愛。
又姓。宋刺史愛申。
又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小篆作㤅。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看】
看【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苦寒切《集韻》《韻會》《正韻》丘寒切,文帝對燭賦》迴照金屏裏,眽眽兩相看。
又《宋史·禮志》大宴前一日,御殿閱百戲謂之獨看。
又《遼史·地理志》大東丹國新建南京,分南北,市中爲看樓,晨集南市,夕集北市。
又姓。見《姓苑》。
又《唐韻》苦旰切《集韻》《韻會》墟旰切《正韻》袪幹切,刊去聲。義同。
又叶苦堅切,音牽。《吳邁遠·長相思詩》經春不舉袖,秋落寧復看。一見願道意,君門已九關。關,音涓。
又叶苦甸切,牽去聲。《蘇轍·詠彝亭詩》千里思山夢中見,要須罷郡歸來看。《說文》从手下目。徐曰:以手翳目而望也。重文作。俗作㸔。
【妆】
妝【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側羊切《正韻》側霜切,施粉于兩頰,號淚妝。識者以爲不祥。《通鑑》周天元帝禁天下婦女施粉黛,皆黃眉黑妝。从女,牀省聲。俗作粧娤。
【镜】
鏡【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竟。《說文》取景之器也。《玉篇》鑑也。《釋名》鏡,景也。言有光景也。《前漢·韓安國傳》淸水明鏡,不可以形逃。
又明也。《前漢·衞姬傳》深說經義,明鏡聖法。
又石鏡,山名。《潯陽記》石鏡山之東,一圓石縣厓,明淨照人見形。
又石名。《述異記》饒州舊傳,軒轅氏鑄鏡於湖邊,今有軒轅磨鏡石。
又破鏡,獸名。《前漢·郊祀志》人有言,古天子常以春解祠,祠黃帝用一梟破鏡。《註》祠祭以解罪求福,梟鳥食母,破鏡似貙食父,黃帝欲絕其類,故使百吏祠皆用之。
又姓。《姓苑》漢河內令鏡斂,後唐同光中媵臣鏡新磨。
又《韻補》叶居亮切,姜去聲。《道藏歌》風雲隱宛微,講論五岳匠。硨磲精琉璃,琥珀金剛鏡。
【里】
里【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
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
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
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
又百里、相里,複姓。
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又山名。《史記·封禪書註》高里山,在泰山下。
又《五代史·附錄》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註》沒里者,河也。
又古夫稱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沈約·山隂柳家女詩》還家問鄕里,詎堪持作夫。
又《正韻》漢制:長安有戚里,人君姻戚居之,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里爲式,然後可以傳衆方。《註》里,讀爲已,聲之誤也。《釋文》里,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