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下辄讼

出自:宋代·袁说友《沈德远守衢州用林子长通判送行韵》

拼音:[jǔ][shǒu][xià][zhé][sòng]

平仄:仄仄仄平仄

宦海足风波,汹涌百态动。
更嗟为郡难,一木支桡栋。
利害秦越瘠,谤讟邹鲁哄。
区区美众口,于道竟何用。
一堕怨憎机,玉毁石可贡。
乡来羞染指,负此淮阳重。
公今上柯山,威望压群众。
州横车马冲,吏黠机巧共。
宽猛叹何适,往事成一梦。
利孔百已竭,举手下辄讼
其难皆如此,要以人折衷。
如公补天子,轻重识抱瓮。
善刀而藏之,游刃真总总。
政成余啸坐,事定略衔控。
人生五马贵,愿公还旧供。
归来佐雄略,一洗潢池弄。
我方烟霞痼,尔若丹霄凤。
傥知下愚贤,应笑臧文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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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手下】1.管辖下,领属下。 2.犹手头。 3.下手的时候。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举】

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也。一曰輿也。《徐曰》輿輦。《增韻》扛也。

挈也。《廣韻》擎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廬人》觴白眼望靑天。

《增韻》立也。《左傳·文元年》楚國之,立也。

言也。《禮·曲禮》主人不問,客不先。

《雜記》過而,猶言也。

動也。《楚語》夫事君者,不爲外內行,不爲豐約。

《韻會》稱也,揚也,拔也。《禮·檀弓》所之於君,以爲大夫土也。

《儒行》懷忠信以待,力行以待取。

皆也。《左傳·哀六年》君書其數。

合也。《史記·刺客傳》韓門扣頭,以向空坐。

行也。《周禮·地官·師氏》凡祭祀賔客,會同喪紀,軍旅王,猶行也。

起也。《晉語》王,興起之王。

《詩·大雅》靡神不,猶宗也。

《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

《儀禮·特牲饋食禮》嗣,猶飮也。

《周禮·地官·司門》凡財物,犯禁者之,沒入官。

《司關》凡貨不出于關者,其貨。《註》從私道出避稅者,則沒其財。

鳥飛也。《論語》色斯。

《儀禮·特牲饋食禮》乃食食。

唐人舉止端麗曰江南子。

《小爾雅》二十四銖曰兩,兩有半曰捷,倍捷曰,三兩。

姓。出《姓苑》。

木名。《山海經》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如,櫸柳,大者連抱數仞。

獸名。《山海經》崇吾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禺而文,臂豹虎而善投,名曰父也。

地名。《春秋·定四年》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柏,楚地。

山名。《山海經》讙之山。

《集韻》《韻會》《正韻》。《註》叶去聲。

《集韻》羊諸切,音余。對舉也。

【手】

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

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叶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賤也。

《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辄】

輒【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陟葉切《集韻》《韻會》陟涉切,。《說文》車兩輢也。

《廣韻》專輒也。

《增韻》忽然也。《韻會》每事卽然也。

足疾也。《春秋·昭二十年》秋,盜殺衞侯之兄輒。《穀梁傳》輒者何,兩足不能相過也。齊謂之綦,楚謂之踂,衞謂之輒。

姓。◎按《說文》从車耴聲。俗或作輙,非。

【讼】

訟【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䛦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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