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
責【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窄。《說文》求也。《左傳·桓十三年》宋多責賂於鄭。
又非也。《書·君奭》誕無我責。《傳》汝大無非責我留。
又誅責也。《詩·邶風·旄丘序》責衞伯也。《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己怨。《疏》責,謂許而不與而被責。
又責讓也。《左傳·僖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註》微刺也。
又任也。《孟子》有言責者。
又取也。《戰國策》歸其劒而責之金。
又問也。《史記·周勃世家》吏簿責條侯。《註》簿問其辭情。
又自訟也。《前漢·韓延壽傳》痛自刻責。
又《集韻》《韻會》《正韻》側賣切。與債同。《周禮·天官·小宰》聽稱責以傅別。《註》稱責,謂貸子。《疏》謂舉責生子,彼此俱爲稱意,故曰稱責也。《左傳·成十八年》施舍已責。《註》止逋責。
又叶側棘切。《柳宗元·懲咎賦》旣明懼夫天討兮,又幽慄兮鬼責。惶惶兮夜寤而晝駭兮,類麏䴥之不息。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出】
出【子集下】【凵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春入聲。《說文》進也。《廣韻》見也,遠也。《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
又生也。《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註》秦康公,晉之甥也。
又《周禮·秋官·大司》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註》出謂越獄逃亡也。
又《增韻》斥也。《正韻》亦作黜絀。
又《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推去聲。自中而外也。
又《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
又叶尺僞切,吹去聲。《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
又叶敕律切,音黜。《馬融·圍棋賦》熒惑窘乏兮無令詐出,深念遠慮兮勝乃可必。
又《韻補》叶側劣切,音茁。《曹植·卞后誄》詳惟聖善,岐嶷秀出。德配姜嫄,不忝先哲。
又叶赤知切,音侈。《穆天子傳·西王母謠》白雲在天,丘陵自出。道里悠遠,山川閒之。
又叶赤至切,音熾。《楚辭·九章》竊快在其中心兮,揚厥憑而不竢。芳與澤其雜糅兮,羌芳華自中出。《靈樞經》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醇】
醇【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純。《說文》不澆酒也。《前漢·曹參傳》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飮以醇酒。《註》醇酒不澆,謂厚酒也。《後漢·劉盆子傳》乃益釀醇酒。
又《玉篇》專也。
又粹淸也。《嵆康·養生論》神氣以醇白獨著。
又厚也。《前漢·景帝紀》至于移風易俗,黎民醇厚。《老子·道德經》其政悶悶,其民醇醇。《註》其政敎寬大,而民醇醇富厚,自相親睦。
又精也。《易·繫辭》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疏》萬物變化而精醇也。《朱子·本義》醇謂厚而凝也。
又謹重也。《史記·萬石君傳》事不關決于丞相,丞相醇謹而已。《前漢·衞綰傳》醇謹無他。
又《博雅》醇鉤,劒也。
又同純。《書·說命》惟厥攸居,政事惟醇。《註》居者,止而安也。安於義理之所止,故政事不雜也。
又《前漢·禮樂志》河龍供鯉醇犧牲。《註》師古曰:醇謂色不雜也。
又《食貨志》天子不能具醇駟。《梅福傳》一色成體謂之醇。《集韻》或作䣩。
【酎】
酎【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除柳切《集韻》直祐切《韻會》直久切《正韻》直又切,音胄。《說文》三重醇酒也。《玉篇》醇也,釀也。《左傳·襄二十二年》見於嘗酎,與執燔焉。《註》酒之新熟,重者爲酎。《禮·月令》孟夏之月,天子飮酎。《註》酎之言醇也。謂重釀之酒也。春酒至此始成。《史記·孝文紀》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註》張晏曰: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酎之言純也。
又《史記·平準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註》漢儀注,王子爲侯,侯歲以戸口酎黃金於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祀日飮酎,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兩,色惡,王削縣,侯免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