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气吐吴分

出自:宋代·黄庭坚《次韵师厚答马著作屡赠诗》

拼音:[jiàn][qì][tǔ,tù][wú][fēn,fèn]

平仄:仄仄仄平平

尝闻马南郡,少有拔俗韵。
寒灰几见溺,铩翮常思奋。
桐薪鸣灶间,剑气吐吴分
多言世益嗤,当律心自隐。
家虽四立壁,仕要三无愠。
会将渔父意,往就庄生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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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剑气】指剑的光芒。常以喻人的才华和才气。
【吴分】吴之分野。指吴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剑】

劍【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欠切,檢去聲。《玉篇》籀文劒。《說文》人所帶兵也。《釋名》劒,檢也,所以防檢非常。《管子·地數篇》葛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劒鎧矛戟。

操劒殺人亦曰劒。《潘岳·汧督馬敦誄序》漢明帝時有司馬叔持者,白日于市,手劒父讎。

【气】

气【辰集下】【气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

與人物也。今作乞。

《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

《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也,息也。《文子·守弱篇》形者,生之舍也。氣者,生之元也。《易·乾卦》同氣相求。《繫辭》精氣爲物。《禮·月令》孟春之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

《祭義》氣也者,神之盛也。《註》氣謂噓吸出入者也。

天氣曰元氣。《後漢·明帝紀》升靈臺,望元氣。《註》元氣,天氣也。

陰陽曰二氣。《太極圖說》二氣交感,化生萬物。

五氣。《史記·五帝紀》炎帝修德振兵,治五氣。《註》王肅曰:五氣,五方之氣。

《書·洪範·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註》雨木氣,暘金氣,燠火氣,寒水氣,風土氣爲五氣。

《素問》寒熱風燥濕,五氣之聚也。寒生水,熱生火,風生木,燥生金,濕生土。

六氣。《左傳·昭元年》六氣:隂陽風雨晦明也。

《莊子·逍遙遊》乗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辨。《註》平旦爲朝霞,日中爲正陽,日入爲飛泉,夜半爲沆瀣,與天地黃之氣爲六氣。

年有二十四氣。《內經》五日謂之謂之氣。《書·正義》二十八宿,布於四方,隨天轉運,所以敘氣節也。氣節者,一歲三百六十五日有餘,分爲十二月,有二十四氣,一爲節氣,謂月初也,一爲中氣,謂月半也,以彼迭見之星,敘此月之節氣。

曆家有之。氣所動者,其灰斯散,人及風所動者,其灰聚。

有望雲氣法。《周禮·春官》保章氏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之祲象。《註》視日旁雲氣之色,靑爲蟲,白爲喪,赤爲兵荒,黑爲水,黃爲豐。《史記·天官書》雲氣有獸居上者勝。《又》日旁雲氣,人主象。《又》金寶之上皆有氣,不可不察。海旁蜃氣象樓臺,廣野氣成宮闕。然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精華實息者吉,虛耗者凶。《邵諤·望氣經》鬱鬱蔥蔥,隱隱隆隆,佳氣也。綿綿絞絞,條條片片,兵氣也。澤澤燄燄,女子氣也。如藤蔓挂樹者,寶氣也。紫氛如樓者,玉氣也。

道家有食氣法。《參同契》食氣鳴腸胃,吐正吸外邪。

以鼻觸物亦曰氣。《禮·少儀》執食飮者勿氣。《疏》執尊長飮食,不鼻臭之也。

《唐韻》《集韻》通。《說文》饋客芻米也。引《春秋傳》齊人來氣諸侯。

叶去訖切,音乞。《成公綏·嘯賦》聲不假器,用不借物。近取諸身,役心御氣。

叶丘謁切,音朅。《嵆康·寒食散賦》當吐利之困患兮,守危殆而假氣。喜乳哺之遂安兮,信衆疾之日歇。

【吐】

吐【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他魯切《集韻》《韻會》統五切,音土。《說文》寫也。《玉篇》口吐也。《詩·大雅》柔則茹之,剛則吐之。《左傳·僖六年》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史記·魯世家》周公一飯三吐哺。

《增韻》出也,舒也。《前漢·劉向傳》發明詔,吐德音。《唐書·房琯傳》辭吐華暢。

姓。《正字通》隋將軍吐萬緒。

複姓,後魏有吐奚、吐難、吐萬氏。

《廣韻》湯故切《集韻》《韻會》《正韻》土故切,音兔。《廣韻》歐也。

【吴】

吴【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俗吳字。《吳志·薛綜傳》無口爲天,有口爲吴。《正字通》此借字形爲諧語,非吴字本義。《正韻》吳字註亦作吴,非。(吳)〔古文〕音吾。國名。《史記·吳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蠻,自號句吳。《註》宋衷曰:句吳,太伯始所居地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秦置,高帝六年爲荆國,十二年,更名吳。亦縣名。《前漢·地理志》會稽郡吳縣。

《說文》郡也。《後漢·郡國志》吳郡,順帝分會稽置。《韻會》吳郡、吳興、丹陽爲三吳。《正字通》水經以吳興、吳郡、會稽爲三吳。指掌圖以蘇、常、湖爲三吳,其說不同。

《齊語》西服㳅沙西吳。《註》雍州之地。

天吳,水神也。《郭璞·山海經贊》八頭十尾,人面虎身。龍據兩川,威無不震。

《說文》姓也。《廣韻》太伯之後,因以命氏。

《方言》大也。《說文》大言也。《詩·周頌》不吳不敖。《傳》吳,譁也。

《魯頌》不吳不揚。《說文註》大言故夨大口以出聲。今寫詩者,攺吳作㕦,又音乎化切,其謬甚矣。《釋文》吳,舊如字。何承天云:从口下大,故魚之大口者名㕦,胡化反,此音恐驚俗也。按《說文》《釋文》俱云吳作㕦讀,非。而《玉篇》《廣韻》《集韻》《類篇》《韻會》諸書,吳字亦皆無去聲一音,惟正韻收吳入禡韻,詩朱註亦作去聲讀。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集韻》元俱切,音愚。虞古作吳。註詳虍部七畫。《釋名》吳,虞也。太伯讓位而不就,歸封于此,虞其志也。

與娛通。《詩·周頌》不吳不敖。《疏》正義曰:人自娛樂,必讙譁爲聲。故以娛爲譁也。定本娛作吳。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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