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藜还更得跻攀

出自:宋代·吴芾《假山》

拼音:[zhàng][lí][huán,hái][gēng,gèng][dé,děi,de][jī][pān]

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

我爱青山欲细看,如何不在户庭间。
聊移野外玲珑石,来人选窗前重叠山。
拄笏已堪供啸咏,杖藜还更得跻攀
莫言道院过从少,亦有修眉相伴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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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杖藜】1.谓拄着手杖行走。藜,野生植物,茎坚韧,可为杖。 2.藜杖;拐杖。
【跻攀】1.亦作"跻扳"。 2.犹攀登。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爾雅·釋草》蒤,虎杖。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

【还】

还【備考·酉集】【辵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篇海類編》音浮。

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

《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

《灌嬰傳》還定三秦。

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

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

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還。

與環同。《前漢·食貨志》還廬樹桑。

《廣韻》似宣切《集韻》《韻會》旬宣切,音旋。與旋同。《禮·禮運》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爲本也。《註》迭相終而還相始,如環無端也。

《正韻》轉也。《禮·玉藻》周還中規,折還中矩。《註》周旋圓轉,折旋方轉也。

便捷貌。《詩·齊風》子之還兮。

速也,卽也。《前漢·董仲舒傳》此皆可使還至而立效者也。

《集韻》《韻會》《正韻》胡慣切,音患。遶也,圍也。《儀禮·旣夕》祖還車不易位。《司馬相如·子虛賦》旋還乎後宮。

【更】

更【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玉篇》㪅今作更。《集韻》隷作更。○按更字,諸韻書作㪅字重文。《正字通》云俗字,非。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跻】

躋【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4画

〔古文〕音賷。《說文》登也。《揚子·方言》海岱之閒謂之躋。《詩·秦風》道阻且躋。《傳》躋,升也。

《廣韻》亦作隮。《易·震卦》躋于九陵。《釋文》躋,本又作隮。《左傳·文二年》躋僖公。《公羊傳》躋者何,升也。《集韻》或作隮。

《廣韻》《集韻》子計切,音霽。義同。

【攀】

攀【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普班切《集韻》《韻會》《正韻》披班切,盼平聲。引也。《晉語》攀輦卽利而舍。

自下援上也。《莊子·馬蹄篇》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崔駰·達旨》攀台階闚紫闥。或作扳。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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