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连蒲分野

出自:宋代·魏野《上左冯陈使君》

拼音:[xīng][lián][pú][fēn,fèn][yě]

平仄:平平平平仄

祖德相门阑,分符众比难。
忧民如有病,见客似无官。
地镇三秦重,衙当二华寒。
道心经仗钺,诗性鄙登坛。
佐幕多名士,开筵少俗欢,
星连蒲分野,河带渭波澜。
劝课耕初动,行香漏未残。
书容吾道借,琴听越僧弹。
拜敕风鸣佩,朝元露溼冠。
皇恩终锡马,清梦必骖鸾。
报国嫌言利,脩真笑炼丹。
高碑人待立,此咏愿同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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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星连】1.谓如星星连亘。形容光亮。 2.谓如星星连亘。形容多而密集。
【分野】划分的范围;界限1.:政治~ㄧ思想~。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星】

星【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腥。《說文》萬物之精,上爲列星。从晶生聲。一曰象形。从口。古口復注中,故與日同。《釋名》星,散也,列位布散也。《書·堯典》曆象日月星辰。《傳》星,四方中星。

《洪範》五紀,四曰星辰。《傳》二十八宿迭見,以敘節氣。《又》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傳》星,民象,箕星好風,畢星好雨。《史記·天官書》星者,金之散氣。《註》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行,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前漢·天文志》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七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淮南子·天文訓》日月之淫氣精者爲星辰。

星星,猶點點也。《謝靈運詩》星星白髮垂。

草名。戴星、文星、流星,皆穀精草別名。《本草綱目》此草生穀田中,莖頭小白花,點點如亂星。

姓。《廣韻》《羊氏家傳》曰:南陽太守羊續,娶濟北星重女。

【连】

連【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力延切《集韻》《韻會》陵延切《正韻》靈年切,音漣。《說文》員連也。《玉篇》合也,及也。《廣韻》續也,還也。《集韻》屬也。《正韻》接也。《詩·大雅》執訊連連。《朱傳》屬續貌。《禮·王制》十國爲連,連有帥。《齊語》四里爲連,十連爲鄕。《後漢·韓康傳》連徵不至。

姻親爲連。《史記·尉佗傳》及蒼梧秦王有連。《註》有連者,連姻也。

黏鳥曰連。《淮南子·覽㝠訓》連鳥于百仞之上。

連尹、連敖,皆楚官名。《左傳·襄十五年》屈蕩爲連尹。《史記·淮隂侯傳連敖註》楚司馬官也。

連山,易名。《周禮·春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註》其卦以純艮爲首,山上山下,是名連山。

鉛之未鍊者曰連。《史記·貨殖傳》長沙出連錫。

祈連,山名。《前漢·霍去病傳》出北地,至祈連山。《註》卽天山也。

《韻會》州名。漢屬桂陽郡,隋置連州。

姓。《左傳·莊八年》齊有連稱。

《集韻》《韻會》《正韻》力展切,音斂。難也。《易·蹇卦》往蹇來連。《註》連,亦難也。

遲久之意。

《集韻》連彥切,音摙。《禮·玉藻》連用湯。《註》連,猶釋也。以湯洗足垢,乾潔其體也。

《集韻》郞旰切,音爛。連石,山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連石。

叶離珍切,音鄰。《陸雲·夏府君誄》祈祈縉紳,泣涕留連。故作斯誄,著之不泯。泯音民。

【蒲】

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薄胡切。水草,可以爲席。《禮·玉藻》連用湯履蒲席。《釋名》蒲,草也。《周禮·天官·醢人》深蒲。《詩·大雅》維筍及蒲。《後漢·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

《詩·王風》揚之水,不流束蒲。《陸璣疏》蒲柳有兩種,皮正靑者曰小楊,其一種皮紅者曰大楊。

《周禮·春官》男執蒲璧。《註》或以蒲爲瑑飾。

《禮·明堂位》周以蒲勺。《註》蒲謂合蒲,當刻勺爲蒲頭,其口微開如蒲草。

《釋名》草圓屋曰蒲。蒲,敷也。

人名。《華陽國志》望帝更名蒲。《高士傳》蒲衣,舜時賢人。《淮南子·人閒訓》蒲且子之巧,亦弗能加也。

地名。《春秋·桓三年》齊侯、衞侯胥命于蒲。

水名。《水經注》河水又南,合蒲水。

山名。《史記·封禪書》有蒲山。

臺名。《述異記》東海上有蒲臺,秦王至此縈蒲繫馬。

姓。《十六國春秋》符洪家生蒲五丈長,時人異之,謂之蒲家。

《韻會》通蒱。《馬融·樗蒲賦》道德旣備,好此樗蒲。

通匍。《左傳·昭十三年》懷錦、奉壺、飮冰,以蒲伏焉。

《類篇》傍各切。與薄通,蒲姑,地名。《竹書紀年》太戊城蒲姑。

去聲,蒲萄,果名。《芥隱筆記》樂天詩:羌管吹楊柳,燕姬酌蒲萄。

叶頗五切,音浦。《韻補》《周禮·職方氏》其澤藪曰弦蒲,鄭氏讀上聲,《詩》不流束蒲,叶下戍許。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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