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
魚【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魚無足翼。《史記·周本紀》白魚躍入王舟中。《註》馬融曰:魚者介鱗之物,兵象也。
又蠹魚,亦名衣魚,本草生,久藏衣帛及書紙中。
又《詩·小雅》象弭魚服。《傳》魚服,魚皮。《陸璣疏》魚服,魚獸之皮也。似猪,東海有之。一名魚貍,其皮背上斑文,腹下純靑,今以爲弓鞬步叉者也。
又《唐書·車服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遼史·興宗記》試進士於廷,賜馮立等緋衣銀魚。《金史·輿服志》親王佩玉魚,一品至四品佩金魚,以下佩銀魚。
又《左傳·閔二年》歸夫人魚軒。《註》以魚皮爲飾。
又馬名。《爾雅·釋畜》二目白,魚。《註》似魚目也。《詩·魯頌》有驔有魚。
又地名。《左傳·僖二年》齊寺人貂漏師于多魚。
又《文十六年》惟裨儵魚,人實逐之。《註》魚,魚復縣,今巴東永安縣。
又《晉語》夷鼓,彤魚氏之甥也。《註》彤魚,國名。
又姓。《左傳·成十五年》魚石爲左師。《史記·秦本紀》秦之先爲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修魚氏。
又與吾同。《列子·黃帝篇》姬,魚語女。《註》姬讀居,魚讀吾。
又叶魚羈切,音宜。《徐幹·七喩》大宛之犧,三江之魚。雲鶬水鵠,禽蹯豹胎。胎音怡。
又叶語鳩切,音牛。《庾闡詩》煉形去人俗,飄忽乗雲遊。暫憩扶桑隂,忽見東岳魚。
【虾】
蝦【申集中】【虫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胡加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加切,而相佐,見食于蝦蟆。《前漢·武帝紀》元鼎五年秋,鼃蝦蟆鬭。《酉陽雜俎》蝦蟆無腸。
又蝦蟆護,鳥名。《酉陽雜俎》南山下有鳥,名蝦蟆護,多在田中,頭有冠,色蒼足赤,形似鷺。
又車名。《南史·殷琰傳》前右軍杜叔寶等勸琰同逆,帝遣劉勔西討之,作大蝦蟆車,載土,牛皮蒙之,推以塞塹。
又蝦蛤,獸名。《司馬相如·上林賦》格蝦蛤。見蛤字註。
又《集韻》虛加切,音鰕。蟲名。
又《篇海》與鰕通。《爾雅翼》蝦多鬚,善游而好躍。今閩中五色蝦,長尺餘,具五色。梅蝦,梅雨時有之。蘆蝦,靑色,相傳蘆葦所變。泥蝦,稻花變成,多在泥田中。
又蝦姑,狀如蜈蚣,一名管蝦。《洞冥記》有丹蝦,長十丈,鬚長八尺,其鼻如鋸。《張衡·南都賦》駮蝦委蛇。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各】
各【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古洛切《集韻》剛鶴切《韻會》《正韻》葛鶴切,音閣。《說文》異辭也。从口从夂。夂者,有行而止之不相聽也。《書·湯誥》各守爾典,以承天休。
又屠各,北方種落名。《後漢·公孫瓚傳》瓚子續爲屠各所殺。
又《字彙補》借作部落之落,見諸葛銅鐺。
又《字彙補》引沈括筆談云:又借作洛。《石鼓文》大車出各。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