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ián][nán][fēi][gěi,jǐ][liáo,liǎo]
平仄:平平平仄平
楩柟非给燎,鱮鲂必施罛。
【楩】
楩【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房連切《集韻》《韻會》毗連切《正韻》蒲眠切,便平聲。《玉篇》楩木,似豫章。《司馬相如·子虛賦》楩楠豫音。《爾雅·釋木》闕楩。《疏》楩及豫章皆南方大木之名也。
又《唐韻》符善切《集韻》《類篇》婢善切,音辨。
又《集韻》毗面切,音便。義同。
【柟】
柟【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同枏。
又而琰切,音冉。義同。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给】
給【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音急。《說文》相足也。《玉篇》供也,備也。《左傳·僖十三年》敢不共給。《前漢·禮樂志》日不暇給。《註》給,足也。
又《集韻》極業切,音劫。敏言也。《禮·仲尼燕居》恭而不中禮謂之給。《註》謂㨗給。《論語》禦人以口給。《何晏註》佞人口辭㨗給。
又《集韻》於業切。義同。
又《集韻》轄夾切,音洽。歲在未曰汁給。通作洽。
【燎】
燎【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玉篇》《正韻》力弔切,音料。《玉篇》庭燎國之大事,樹以照衆也。《詩·小雅》庭燎之光。《釋文》鄭云:在地曰燎,執之曰燭,樹之門外曰大燭,於內曰庭燎,皆是照衆爲明。《禮·月令》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周禮·天官·閽人》設門燎。《註》地燭也。
又《玉篇》放火也。
又《詩·陳風》佼人燎兮。《朱傳》燎明也。
又《詩·小雅》燎之方揚。《箋》火田曰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照切,音療。《廣韻》照也。
又《廣韻》一曰宵田。
又《廣韻》放火也。《詩·大雅》瑟彼柞棫,民所燎矣。
又《集韻》本作尞。《前漢·郊祀志》尞禋有常用。《註》師古曰:尞與燎同。
又《唐韻》力小切《集韻》《韻會》朗鳥切《正韻》盧絞切,,亦放火也。《書·盤庚》若火之燎于原。《註》燎,力召反。
又力鳥反。
又《集韻》或作。亦作轑。《前漢·杜欽傳》欲以熏轑天下。《註》師古曰:轑,讀曰燎。假借用字。
又《集韻》憐蕭切,音聊。縱火焚也。
又離昭切,音摎。火在地曰燎。《詩·小雅·庭燎釋文》徐邈音力燒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