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与四士亲

出自:明代·戴良《和陶渊明饮酒(二十首。并序)》

拼音:[pō][yǔ,yù,yú][sì][shì][qīn,qìng]

平仄:平平仄仄平

陶翁种五柳,萧散本天真。
刘生荷一锸,似亦返其淳。
步兵哭途穷,诗思日以新。
子云草《太玄》,亦复赋《剧秦》。
四士今何在。贤愚同一尘。
当时不痛饮,为事亦徒勤。
嗟我百代下,颇与四士亲
遥遥涉其涯,敛然一问津。
但惧翻醉墨,污此衣与巾。
君其?衩??移穸佬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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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四士】1.指禹﹑契﹑皋陶﹑后稷。 2.指石户之农﹑北人无择﹑卞随﹑务光。 3.指伍子胥﹑辅果﹑穆生﹑邹阳。 4.指蜀中四士:司马相如﹑严君平﹑王褒﹑扬雄。 5.指吴中四士:包融﹑贺知章﹑张旭﹑张若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颇】

頗【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滂禾切《正韻》普禾切,音坡。《玉篇》不平也,偏也。《書·洪範》無偏無陂。《釋文》舊本作頗,音普多反。《又》人用側頗僻,民用僭忒。《傳》在位不敦平,則下民僭差。

《多方》爾乃惟逸惟頗,大遠王命。《韻補》古義字皆音俄,周官註亦音俄,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以叶俄音。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又,攺頗爲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滅矣。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普火切,音叵。《博雅》少也。

差多曰頗多,良久曰頗久,多有曰頗有。《史記·叔孫通傳》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

《廣韻》《集韻》普過切,音破。《集韻》偏也。一曰疑辭。

《集韻》蒲麋切,音皮。薳頗,楚人名,見左傳。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四】

四【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士】

士【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鉏里切,音仕。四民士爲首。《詩·大雅》譽髦斯士。《禮·王制》命鄕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鄕,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升之司馬,曰進士。

官總名。《書·立政》庶常吉士。《禮·王制》天子之元士,諸侯之上士,中士,下士。

《孔安國曰》士,理官也,欲得其曲直之理也。《書·舜典》帝曰:臯陶,汝作士。《左傳·僖二十八年》士榮爲大士。

漢制,嘗爵爲公侯奪免者,曰公士。

《前漢·鄒陽傳》武力鼎士。《註》能舉鼎者。

《前漢·李尋傳》拔擢天士。《註》能知天道者。

《後漢·李業傳》王莽以業爲酒士。《註》時官酤酒,故置酒士。

侍從之士。《通鑑》唐杜如晦等十八學士,時謂之登瀛州。

士卒。《左傳·丘甲註》革車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家語》孔子之宋,匡人以。甲士圍之。

男子通稱。《詩·周頌》有依其士。

女之有士行者曰女士。《詩·大雅》釐我女士。

《管子·牧民篇》有士經。《註》士,事也。經,常也。

《梵書》釋子勤佛行者曰德士,無上士。

俗塐神像曰木居士。《韓愈詩》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山海經》大荒西有國,名淑士。

士鄕。《後漢·鄭傳》昔齊置士鄕。《註》管仲相桓公,制國爲二十一鄕,工商之鄕六,士鄕十五。

縣名,勇士縣,屬天水郡,見《後漢·西羌傳》。

姓。陶唐之苗裔士蔿之後,爲士氏,見《統譜》。

複姓,漢士孫瑞,扶風人。

與事通。《書·洛誥》見士于周。《註》悉來赴役也。《詩·豳風》勿士銜枚。《註》自今可勿爲行銜枚之事。

叶主矩切,音雨。《詩·大雅》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叶下父。父,音甫。《說文》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从一从十。《集韻》本作。

與仕通。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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