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与同芳樽

出自:明代·吴浩《璜源宗人珏寿庆楼》

拼音:[róng][yǔ,yù,yú][tóng,tòng][fāng][zūn]

平仄:平平平平平

吾宗培世德,盛事褒一门。
仰颜有寿母,挽目见子孙。
平生青云器,威凤宜孤鶱。
脱然舍荣爵,回车息深村。
服勤养堂中,身已大父尊。
戏彩时趋庭,奉舆日涉园。
所至畴接武,顾见贻厥繁。
今年结高楼,长少数凭轩。
群星环婺女,列象如可扪。
云傍檐楹飞,山邻窗山蹲。
往来乌鹊喜,回互竹木蕃。
良辰风日佳,容与同芳樽
循孩度雅乐,清响闻天阍。
男儿贵恢豁,楼记聆绪言。
谷共里人饱,书从寒士繙。
善源深复深,河流出崑崙。
吾颂殊未艾,玄来更瑶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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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容与】1.闲暇自然的样子:步容与于南林。 2.缓慢难以前行的样子:船容与而不进兮,淹回水而疑滞。
【与同】1.与之相同。 2.犹同。谓与人一齐。
【芳樽】1.亦作"芳尊"。亦作"芳罇"。 2.精致的酒器。亦借指美酒。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容】

容【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註》謂包之也。

《唐書·狄仁傑傳》婁公盛德,爲所包容久矣。

儀容也。《禮·冠義》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射義》試之於射宮,其容比於禮,其節比於樂。

《玉藻》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遫,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色容莊。

從容,安也。《書·君》從容以和。《中庸》從容中道,聖人也。

《爾雅·釋器》容謂之防。《郭璞註》形如今牀頭小曲屛風,唱射者所以自防隱也,所以容身防矢也。

禮官曰容。《禮·樂記》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註》容謂禮樂之官。使之檢視殷家禮樂之官,而復其位。《前漢·儒林傳》徐生善爲容。是善禮樂者謂之容也。

飛揚貌。《楚辭·九章》紛容容之無經兮。

《禮·內則》佩容臭。《註》香物也。助爲形容之飾,猶後世香囊也。

紗之輕者曰輕容。《唐苑類》輕容,無花薄紗也。

州名。古象郡地,唐置容州。

姓。八凱仲容之後。《禮記》有徐大夫容居。

慕容,複姓。

《集韻》尹竦切。與慫慂之慂同,勸也。

《正字通》余壟切,音涌。《前漢·郊祀歌》神之行,旌容容。

與頌通。《說文》貌也。从頁,公聲。《徐曰》此儀容字。歌頌者,美盛德之形容,故通作頌。後人因以爲歌頌字。《前漢·惠帝紀》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繫。《顏師古註》古頌與容同。《法志註》頌謂寬容之,不桎梏也。

叶與章切,音陽。《韓愈·獨孤申叔哀辭》如聞其聲,如見其容。嗚呼遠矣,何日而忘。

《參同契》天道甚浩廣,太無形容。虛寂不可覩,匡郭以消忘。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叶徒黃切,音唐。《。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樽】

樽【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租昆切,音尊。《說文》作尊。《玉篇》酒器也。《正韻》从木者後人所加。亦作罇。《易·大過》樽酒簋貳用缶。

《儀禮·燕禮註》禮法有以壺爲樽者。《左傳·昭十五年》樽以魯壷。

止也。《淮南子·要略訓》樽流遁之觀。

《韻會》禮運,以尊爲尊之尊,別出樽字。然樽乃林木茂盛之字。

叶蹤倫切,音遵。《馬融·東巡頌》圭璋峨峨,犧牲潔純。鬱鬯宗彞,明水元樽。

叶且緣切,音詮。《蘇軾·祭單君貺文》何以慰君,中里一尊。人生如夢,何促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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