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瞥】
瞥【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普蔑切《集韻》《韻會》《正韻》匹蔑切,無耳,而目不可以瞥,精於明也。《註》瞥之則見也。
又《說文》目翳也。
又《廣韻》普滅切,篇入聲。
又《集韻》必列切,音。
又普吠切,坏去聲。義同。
又《集韻》必袂切,音蔽。瞖也。
又叶匹昧切,音配。《馬融·廣成頌》投殳狂擊,頭陷顱碎,獸不得猭,禽不得瞥。《說文》本作瞥。《集韻》亦作覕。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春】
春【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萅蠢平聲。《爾雅·釋天》春爲靑陽。《註》氣淸而溫陽。《周禮·春官·宗伯疏》春者出生萬物。《公羊傳·隱元年》春者何,歲之始也。《註》春者,天地開闢之端,養生之首,法象所出。昏斗指東方曰春。《史記·天官書》東方木主春。《前漢·律歷志》陽氣動物,於時爲春。春,蠢也。物蠢生,廼動運。
又姓。《何氏姓苑》春申君黃歇之後。
又酒名。《唐國史補》酒有郢之富水春,烏程之若下春,滎陽之上窟春,富平之石東春,劒南之燒春。
又花名。《花木考》鸎粟別種名麗春。
又《集韻》尺尹切,音蠢。《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張皮侯而棲鵠,則春以功。《註》春讀爲蠢。蠢,作也,出也。
【寄】
寄【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居義切《正韻》吉器切,音記。《說文》托也。《增韻》寓也。《周語》國無寄寓。《註》不爲廬舍以寄羈旅之客也。
又《齊語》管子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
又《廣韻》附也。《增韻》傳也。《禮·王制》東方曰寄。《註》東方通言之官,謂傳寄東方之言也。
又郊遂寄棘,屛退不率敎者於遠方曰寄。
又《史記·酷吏傳》請寄無所聽。《註》請寄,猶囑托也。
又寄生,草名。
又寄居,小蟹名。
【流】
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力求切,音留。《說文》水行也。《爾雅·釋言》流,覃也。《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詩·大雅》如川之流。
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詩·周南》左右流之。
又下也。《詩·豳風》七月流火。
又流漫無節制也。《禮·樂記》樂勝則流。
又《書·禹貢》二百里流。《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又放也。《書·舜典》流宥五。
又視不端諦曰流。《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又走也。《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註》謂走而自匿。
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又《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又《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又流布也。《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又流轉也。《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又《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又長流,官名。《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又黃流,酒名。《詩·大雅》黃流在中。
又雙流,縣名。《廣輿記》屬成都府。
又《韻補》叶如切,音閭。《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又叶力救切,音溜。《博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