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十分

出自:宋代·释祖钦《偈颂一百二十三首》

拼音:[qù][sǐ][shí][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

插锹而立,去死十分
拔锹便去,弄鬼精魂。
山鸟山花笑杀人,惭惶炷此一炉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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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十分】1.按十等分划分。 2.犹十成。 3.充分,十足。 4.副词。犹全部。 5.副词。非常,极,很。表示程度高。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死】

死【辰集下】【歹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斯上聲。《白虎通》死之言澌,精氣窮也。《釋名》死者,澌也,若冰釋澌然盡也。《莊子·知北遊》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爲生,散則爲死。《關尹子·四符篇》生死者,一氣聚散耳。《禮·曲禮》庶人曰死。《禮·檀弓》君子曰終,小人曰死。

《周禮·天官·疾醫註》少曰死,老曰終。

《山海經》有不死國,在南海大荒中。《郭璞贊》赤泉駐年,神木養命。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圓丘山有不死樹。《郭璞贊》萬物暫見,人生如寄。不死之樹,壽蔽天地。

《山海經》流沙之東,黑水之閒,有不死山。

《劉孟會云》祖州海島產不死草,一株可活一人。

姓。自、死、獨、膊,代北四姓也。見《氏族略》。

叶息利切,音四。《宋玉·九辯》願徼。

,同。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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