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
珠【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珠曁魚。《周禮·天官·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又《博物志》江珠,琥珀別名。
又《正字通》山海經濫水注:漢水多之魚,狀如覆銚,是生珠玉數,歷山楚水多白珠,蜀郡平澤出靑珠。左思云:靑珠黃環,西國琅玕碧珠,皆寶石名之以珠者也。
又地名。《前漢·武帝紀》珠厓儋耳。《註》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邊出眞珠,故曰珠崖。《穆天子傳》天子舍于珠澤。《註》珠澤在越巂。《水經注》若水旁有光珠穴。
又木名。《山海經》開明北有視玉珠樹。《註》論衡云:珠樹似珠,非眞珠也。
又連珠,文家篇名。《傅序》連珠興於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不指說事情,假喻達旨,合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睹而可悅也。《沈約·註連珠表》竊尋連珠之作,始於子雲,謂辭句連續,互相發明,若珠之結排也。
又《韻補》叶音周。《易林》老猾大偸,東行盜珠。
【履】
履【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今作履。《爾雅·釋言》履,禮也。《註》禮可以履行也。《釋名》履,飾足以爲禮也。《字書》草曰屝,麻曰屨,皮曰履,黃帝臣於則造。
又踐也。《易·坤卦》履霜堅冰至。《詩·齊風》履我卽兮。《註》躡我之跡,而相就也。
又《左傳·僖四年》賜我先君履。《註》謂所踐履之界也。
又以履加足亦曰履。《史記·留侯世家》良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因長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
又祿也。《詩·周南》福履綏之。《註》履,祿。綏,安也。
又姓,見《姓苑》。
【三】
三【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弎《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颯平聲。《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韻會》蘇暫切。《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博雅》參,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前漢·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千】
千【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蒼先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先切,音阡。《說文》十百也。
又《廣韻》漢複姓。
又《韻補》叶雌人切,請平聲。《劉劭趙都賦》宮妾盈兮數百,食客過兮三千。越信孟之體,慕姬旦之懿仁。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鼎】
鼎【亥集下】【鼎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鼑《唐韻》《集韻》《韻會》都挺切,音頂。《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荆山之下。《玉篇》鼎,所以熟食器也。《左傳·宣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爲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周禮·天官·膳夫》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鄭註》鼎有十二,牢鼎九,陪鼎三。
又《周易卦名》巽下離上之卦。
又《正韻》鼎,當也。
又方也。《前漢·賈誼傳》天子春秋鼎盛。
又鼎鼎,大舒也。《禮·檀弓》喪事鼎鼎爾,則小人。《疏》形體寬慢也。
又周鼎,星名。見《步天歌》。
又湖名。《史記·封禪書》黃帝鑄鼎於荆山,後世因名其處爲鼎湖。
又州名。宋朗州攺鼎州。
又城門名。《後漢·郡國志》雒陽東城曰鼎門。《註》九鼎所後入。
又維舟曰鼎。《揚子·方言》維之謂之鼎。
又官名。《前漢·東方朔傳》夏育爲鼎官。《註》鼎官,今殿前舉鼎者也。
又姓。未將鼎澧。
又人名。《西京雜記》鼎,匡衡小名也。
又《前漢·匡衡傳註》張晏曰:匡衡少時字鼎,長乃易字稚圭,世所傳衡與貢禹書,上言衡狀報,下言匡鼎白,知是字也。《又》無說詩匡鼎來。《註》服虔曰:鼎,猶言當也,若言匡且來也。○按服虔註誤。
又《前漢·賈捐之傳》捐之復短石顯。楊興曰:顯鼎貴。《註》如淳曰:言方且欲貴矣。鼎音釘。師古曰:讀如字。
又叶他經切,音汀。《左思·吳都賦》精若耀星,聲若雷霆。名藏於山經,形鏤於夏鼎。
【食】
食【戌集下】【食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蝕。《說文》一米也。《玉篇》飯食。《增韻》殽饌也。
又茹也,啗也。《釋名》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古史考》古者茹毛飮血,燧人鑽火,而人始裹肉而燔之,曰炮。及神農時,人方食穀,加米于燒石之上而食之。及黃帝,始有釜甑,火食之道成矣。《易·需卦》君子以飮食宴樂。《書·益稷》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傳》衆難得食處,則與稷教民播種之,決川有魚鱉,使民鮮食之。
又《書·洪範》惟辟玉食。《註》珍食也。
又食祿也。《禮·坊記》君子與其使食浮于人也,寧使人浮于食。
又祭曰血食。《史記·涉世家》置守冢三十家碭,至今血食。
又飮酒亦曰食。《前漢·于定國傳》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
又耳食。《史記·六國表》學者牽于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
又目食。《宋史·司馬光傳》飮食所以爲味也,適口斯善矣。世人取果餌刻鏤之,朱綠之,以爲槃案之翫,豈非以目食乎。
又吐而復吞曰食。《書·湯誓》朕不食言。《左傳·僖十五年》我食吾言,背天地也。《爾雅·釋詁》食,僞也。《疏》言而不行,如食之消盡,故通謂僞言爲食言,故此訓食爲僞也。
又蠱惑曰食。《管子·君臣篇》明君在上,便嬖不能食其意。
又消也。《左傳·哀元年》伍員曰:後雖悔之,不可食已。《註》食,消也。
又《書·洛誥》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傳》卜必先墨畫龜,然後灼之,兆順食墨。
又日食,月食。《易·豐卦》月盈則食。《春秋·隱三年》日有食之。
又《左傳·襄九年》晉侯問於士弱曰:吾聞之,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
又《禮·檀弓》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註》不食,謂不墾耕。
又《前漢·外戚傳》房與宮對食。《註》應劭曰:宮人自相與爲夫婦,名對食。房宮,二人名。
又《揚子·方言》食閻,勸也。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不欲怒而旁人怒之,謂之食閻。
又寒食,節名。《荆楚歲時記》去冬至一百五日,卽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
又大食,國名,在西域波斯國西,都婆羅門,兵刃勁利,勇于野鬬。
又《廣韻》戲名。博屬。
又姓。漢有食子通。《希姓錄》後漢食于公。
又《集韻》祥吏切《正韻》相吏切,音寺。《論語》有酒食,先生饌。《禮·曲禮》食居人之左。《註》食,飯屬也。
又糧也。《周禮·地官·廩人》匪頒賙赐稍食。
又以食與人也。《詩·小雅》飮之食之。《禮·內則》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註》食謂乳養之也。《左傳·文元年》穀也食子。《註》食,養生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羊吏切,音異。《廣韻》人名。漢審食其,酈食其。《荀悅·漢紀》作異基。
又叶式灼切,音爍。《易林》三河俱合,水怒踊躍。壞我王室,民困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