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足君宜据要津

出自:宋代·胡寅《和李靖》

拼音:[yì][zú][jūn][yí][jù,jū][yào,yāo][jīn]

平仄:仄平平平平平平

三间茅屋陋无人,聊著投荒罪垢身。
此地相逢应有数,他年重见复何因。
雅骚我岂堪嘉赠,逸足君宜据要津
更把一尊当雨霁,坐看冰鉴拓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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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逸足】1.犹疾足。 2.指骏马。 3.比喻出众的才能或人才。
【要津】津:渡口。重要的渡口。比喻显要的地位:交通要津|宾从杂还实要津。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逸】

逸【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佚。《廣韻》失也,過也。《書·盤庚》予亦拙謀作乃逸。《註》過失也。

《廣韻》奔也,縱也。《左傳·成二年》馬逸不能止。

《成十六年》乃逸楚囚。《註》縱之也。

《正韻》隱也,遁也。《論語》舉逸民。

逸逸,往來次第也。《詩·小雅》舉醻逸逸。

《韻會》通作佚。《孟子》遺佚而不怨。

與軼通。《史記·管晏傳》贊論其軼事。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君】

君【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

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

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子孫稱先世皆曰君。《孔安國·尚書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

兄稱弟曰君。《杜牧·爲弟墓誌》君諱顗。

妾稱夫曰君。《禮·內則》君已食徹焉。《註》此謂士大夫之妾也。《儀禮·喪服》妾謂君。《註》妾謂夫爲君者,不得體之,加尊之也,雖士亦然。《疏》以妻得體之,得名爲夫,妾雖接見於夫,不得體敵,故加尊之,而名夫爲君。

婦稱夫亦曰君。《古樂府》十七爲君婦。

夫稱婦曰細君。《前漢·東方朔傳》歸遺細君,又何仁也。

上稱下亦曰君。《史記·申屠嘉傳》上曰:君勿言吾私之。

封號曰君。《史記·商君傳》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爲商君。

婦人封號亦曰君。《史記·外戚世家》尊皇太后母臧兒爲平原君。

彼此通稱亦曰君。《史記·司馬穰苴傳》百姓之命,皆懸於君。君謂莊賈也。

《張儀傳》舍人曰:臣非知君,知君乃蘇君。

隱士就聘者曰徵君。《後漢·逸民韓康傳》亭長以韓徵君當至。

持節出使者曰使君。《後漢·恂傳》非敢脅使君。

《諡法》慶賞威曰君,從之成羣曰君。

君子,成德之稱。《易·乾卦》君子,終曰乾乾。《論語》不亦君子乎。《註》君子,成德之名。

姓。《正字通》明有君助。

叶姑員切,音涓。《劉向·烈女傳》引過推讓,宣王悟焉。夙夜崇道,爲中興君。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

【据】

据【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居。《說文》戟挶也。《詩·豳風箋》韓詩云:口足爲事曰拮据。

《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據。手病也。

與據通。《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參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旁則三摹九据,極之七百二十九贊,亦自然之道也。《註》据,今據字,猶位也,處也。

《酷吏傳贊》趙禹据法守正。

《司馬相如·大人賦》据以驕騖。《註》張揖云:据,直項也。(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通作据。見据字註。

【要】

要【申集下】【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廣韻》勒也。

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津】

津【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蓁。《說文》渡也。《書·泰誓》大會于孟津。《正義》孟是地名,津是渡處。

潤也。《周禮·地官》辨五地之物生,二曰川澤,其民黑而津。

星次名。《爾雅·釋天》析木謂之津。

星名。《甘氏星經》天津九,星在虛北河中,主津瀆,津梁。

河津。《辛氏三秦記》河津,一名龍門,魚不能上,上則爲龍。

楚地名。《左傳·莊十九年》巴人伐楚,楚子大敗于津。

觀津,縣名。《輿地廣記》本趙地,漢爲縣,屬信都郡。

濟渡後學之意。《劉勰·新論·崇學篇》道象之妙,非言不津。津言之妙,非學不傳。

津津,溢也。《莊子·庚桑楚》其中津津乎猶有惡。

《韻補》叶將先切,音牋。《黃庭經》中有童子冥上,主諸六府九液源,外應兩耳百液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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