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可以理诘

出自:宋代·刘克庄《谒南岳》

拼音:[zī,cí][kě,kè][yǐ][lǐ][jié,jí]

平仄:平仄仄仄平

中原昔分裂,五岳仅存一。
嗟余生东南,有眼乃未觌。
清晨犯寒栗,马上青历历。
怪云何处来,对面失崷崒。
午投胜业寺,僧讶余不怿。
茗馀因献嘲,君定非韩匹。
彼来既轩露,君至若封鐍。
余谓僧无躁,兹可以理诘
止僧坐悦亭,霾翳忽冰释。
石廪先呈身,{左山右勾}嵝俄见脊。
须臾天柱开,最后祝融出。
高峰七十二,固已得彷佛。
邺侯何尝死,懒残元非寂。
恍疑在山中,明当往寻觅。
咄哉三尺雪,孤此一双屐。
驾言款灵琐,楼堞晃丹赤。
柏深不见人,画妙如新笔。
珠珑千娉婷,弹棋拊瑶瑟。
茫茫鬼神事,荒幻难穷悉。
吾师太史公,江淮遍浪迹。
兹焉又浮湘,汗漫恣游陟。
虽然乏毫端,亦颇增目力。
规模五字体,蟠屈万丈碧。
诗成投褚中,何必题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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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可以】可以11.表示可能或能够:不会的事情,用心去学,是~学会的ㄧ这片麦子已经熟了,~割了。 2.表示许可:你~走了。参看‘能’条d、e两项。 可以2 [kěyǐ]1.好;不坏:这篇文章写得还~。 2.厉害:你这张嘴真~ㄧ天气实在热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兹】

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孜。《說文》草木多益也。

《爾雅·釋詁》此也。《書·大禹謨》念茲在茲。

蓐席也。《爾雅·釋器》蓐謂之茲。《公羊傳·桓十六年》屬負茲舍不卽罪爾。《註》諸侯有疾稱負茲。

《史記·周本紀》康叔封布茲。《徐廣曰》茲,藉草之名。

《通志·氏族略》宋茲成,墊江人。

通滋。《前漢·五行志》賦歛茲重。《揚子·太經》天不之茲。

《荀子·正論篇》琅玕龍茲。《註》與髭同。

《篇海》音慈。龜茲,國名。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理】

理【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

《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

《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

《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失於理也。

性也。《禮·樂記》天理滅矣。《註》理,猶性也。

條理也。《易·繫辭》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條理,故稱理也。

《說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禮·中庸》文理密察。《朱註》理,條理也。

《禮·樂記》理發諸外,而民莫不承順。《註》理,容貌之進止也。

《玉篇》文也。《前漢·周勃傳》縱理入口。《唐書·太宗紀》本心不正,則脈理皆斜。

《增韻》膚肉之閒爲湊理,以其有脈理也。《禮·內則》薄切之,必絕其理。《杜甫詩》肌理細膩骨肉勻。

分也。《禮·樂記》樂者,通倫理者也。《註》理,分也。《釋文》分,扶問反。

賴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廣韻》料理。《晉書·桓冲傳》冲謂徽之曰:在府日久,當相料理。

《韻會》治獄官曰理。《禮·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史記·循吏傳》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

媒也。《屈原·離騷》解佩纕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爲理。《註》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爲媒,以通辭理。

姓。《五音集韻》臯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紙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爲紙,其理倒側,故名側理。

《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國名。自唐始通中國,歷蒙趙楊段四姓,俱僭稱帝。至元始臣服中國,稱總管,及明而亡,改爲大理府,屬雲南。

與李通。《左傳·昭十三年》行理之命。《註》使人也。《周語》行理以節逆之。賈逵註小行人也。孔晁註亦作李。《前漢·天文志》騎官左角曰理。《史記·天官書》作李。

【诘】

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去吉切《集韻》喫吉切,音蛣。《說文》問也。《廣雅》讓也,責也。《玉篇》治也,譴也,問罪也。《書·立政》其克詰爾戎兵。《傳》治也。《禮·月令》詰誅暴慢。《註》謂問其罪,窮治之也。《老子·道德經》此三者,不可致詰。《註》問也。《史記·平津侯傳》汲黯庭詰弘。《註》責讓也。

《周禮·天官·大宰》五曰典,以詰邦國。《註》詰,猶禁也。

《秋官·大司邦國,詰四方。《註》詰,謹也。

詰屈。《晉書·衞恆傳》字勢云:硏桑不能數其詰屈。

《小爾雅》詰朝,明旦也。《左傳·僖二十七年》詰朝相見。《說文長箋》本作喆朝。喆,古哲字。借明也。故明朝爲喆朝。今俗以喆爲詰,因詰喆形溷,誤。

《集韻》丘傑切,音憩。喬詰,意不平也。《莊子·在宥篇》喬詰卓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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